2011年06月01日 00:44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发改委决定自今年6月1日起,上调山西、青海、甘肃15省市非民用电价格,销售电价平均每度上调1.67分。此次电价调整不涉及居民用电。据介绍,电价调整主要解决因煤价过高而导致的发电亏损问题。
对此,有网民认为,面对严峻的电荒形势,上调电价这样的措施,难以从根本上解决电荒问题。除了投资与重工业增速不减的原因之外,最重要的是,电价、煤价、电网价体制不顺,这都不是涨价就能解决的。要解决电荒,根本方法是理顺机制、实施电价市场化改革。
应公布电企成本
署名为“马鞍山城事”的网民认为,如果是以电力企业亏损的理由上调电价,那么,在上调电价前,则应该公布电力企业的成本,看看到底是真亏损,还是藉此涨价,为自己谋取更多的利益。
署名为“余丰慧”的博文认为,电网企业过高的收入水平、购销电价利差之大并不支撑提高销售电价。2010年前11个月,电网(供电行业)实现营业收入2.19万亿元,实现利润500多亿元,这些巨量收入和利润主要来源于销售电价,说明终端销售电价并不低甚至偏高,否则,哪来这么大的收入和利润。有数据能够支撑这一观点:据国家电监会提供的资料,2010年,全国主要电网企业平均购电价383.89元千度,每度电仅为3毛8分钱;平均销售电价(不含政府性基金和附加)为571.44元千度,每度电平均销售价格为5毛7分钱。这意味着每千度的购销差价有187.55元,每度购销差价1毛9分钱。
节能减排任务艰巨
有网民认为,本轮电荒的原因之一是许多省份高耗能行业生产过快增长使电力需求猛增,高耗能产业未能按预期一样得到有效控制,由此可见,我国节能减排的任务仍十分艰巨。
有百度网民认为,实事求是地说,“电荒”是由电力供需矛盾导致的一种客观存在的现象,并非今年才有。高耗能产业用电需求复苏,社会用电需求增多,造成了“电荒”的提前到来。因此,我们应该客观、理性看待“电荒”现象,不能一看到“电荒”就慌张,也不要一看到“电荒”,就想着去涨电价。要想缓解“电荒”,有两条途径:一条是加大发电企业建设,发电企业开足机组,增加发电量。另一条是,社会注意节约用电,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同时要控制工业用电,特别是要抑制高耗能企业用电。供需方面双管齐下,才是预防“电荒”现象出现的良策。
理顺机制是关键
署名“范必”的博客文章认为,我国煤电矛盾反复出现,今年成为“电荒”的重要原因。煤电矛盾表面上看是煤企和电企两家的价格博弈,本质上则是涉及煤、电、运和政府四方面的系统性问题。在这个产业链中,过度管制和行业垄断问题十分突出,价格机制没有发挥应有的调节作用,这是导致煤电矛盾的根本原因。
署名为“叶檀”的评论认为,如果上调电价能够改变垄断局面,能够理顺电价与煤价,上调电价是短期成本,是建立市场体制的必经之路。问题在于,上调电价短期内以消费者的支出支付了三方的争吵成本,从长期看却巩固了垄断,搁置了市场定价体制,将成为消费者永远的成本,是市场化企业的噩梦,会让资源性企业不思进取,在全球市场竞争中处于被人鱼肉的地步。要解决电价,首先要解决电网垄断,而后让煤价与电价同步市场化。
(记者 史丽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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