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03日 02:38 来源:现代快报
就“中国将在6-9月期间处理2万亿-3万亿元有风险的地方政府债务”,记者昨日致电有关部委人士,该人士表示对传言所称方案并不知情,但他认为在国家审计署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的结果出来之前,谈具体清理方案有些不切实际。
据了解,国务院今年2月份发电文给各省、区、市政府和各大部委,要求各单位积极配合国家审计署开展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根据工作安排,各地要在5月中旬前向审计署提交报告,审计署在汇总各地报告的基础上,于本月底前向国务院提交审计报告。
据悉,此次审计将地方政府性债务分为3类: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其他相关债务。其中,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就包括地方融资平台举借的,应由财政偿还的债务。
掌握地方债务情况只是此次审计的目的之一,查找原因,提出解决建议才是此次审计的最终目的。在电文中,国务院要求审计署在审计结果基础上,提出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健全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地方举债融资机制的审计建议。上述人士认为,此次审计的目的就在于全面掌握地方政府性债务的通盘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出台方案,化解潜在风险,因此在这一工作完全结束前,清理方案都难以最终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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