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07日 00:02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忠华
十年,对人生而言,也许是奋进的转折;十年,对历史而言,不过是白马过隙,转瞬之间。
进入新世纪后的十年,对于广袤中国大地上仍处于贫困线之下的百姓而言,却是其新生活起步的关键节点——自从《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实施以来,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收入水平稳步提高,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社会事业不断进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建立,农村居民生存和温饱问题基本解决,一条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及其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呈现在全世界面前。
扶贫开发为我国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边疆巩固、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球减贫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而我们也清晰地认识到,当前我国扶贫开发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我们的主要任务已经从过去解决温饱转入巩固温饱成果、提高发展能力、加快脱贫致富、缩小发展差距。尤其是国家提高扶贫标准后,扶贫对象必将有一定的扩大,特别是中国面临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攻坚任务依然十分艰巨。这将更需要全社会共同伸出帮扶之手,推动中国的反贫困事业向前发展。
一直以来,广大非公有制企业在发展自身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义利观,坚持“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的理念,致富思源,回报社会,秉持先富帮后富,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宗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扶贫工作大局,积极投身以实施扶贫开发,促进共同发展为主题的光彩事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事业当中,为缓解和消除农村贫困,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国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成为中国扶贫事业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光彩事业:中国开发式扶贫的典范
光彩事业是在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组织推动下,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1994年为配合《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实施而发起的一项社会扶贫事业。
进入新世纪以来,光彩事业坚持以共同富裕为宗旨、以扶贫开发为主题,配合西部大开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引导、组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实施扶贫开发,参加扶危济困、抗灾救灾等社会公益事业,为推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促进共同富裕作出了积极贡献。成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响应党和国家号召、自觉参与扶贫开发事业的一项创举,是我国扶贫事业中一支重要力量,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肯定,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尊重和赞誉。
光彩事业秉持“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的理念,坚持科学发展与促进社会和谐并行、经济行为与道德追求并举、起作用与受教育并重、整体谋划与广泛参与并为的原则,得到了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高度认同和广泛参与。
当光彩的人,办光彩的企业,做光彩的事业,已成为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追求的新目标。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同心同德,在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上与党同心同向,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与党同心同行,成为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精神上追求的新境界。
光彩事业全新的扶贫开发理念已成为推动部分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多年的实践,形成了一些具有自身特点的扶贫开发模式,主要包括:现代农业、产业带动、招工扶贫、科技帮扶、市场开发、生态移民、捐资助学、国土绿化、慈善公益等。
据统计,截至2009年底,光彩事业累计实施项目19969个,到位资金2047.86亿元,培训人员524.42万人,安排就业592.85万人,带动1334.9万多人摆脱了贫困,同时各类公益捐赠金额达到1475.38亿元。
定点帮扶:全国工商联的新探索
为了引导广大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投身农村扶贫事业,全国工商联积极探索出一条以实施扶贫开发、促进共同发展为主题的定点帮扶之路。
坚持“生产与生活、输血与造血、生存与发展相结合”的定点扶贫工作方针,围绕“整村推进扶贫-重点乡镇帮扶-县域经济发展”三级扶贫模式,全国工商联先后在贵州省织金县、四川省巴中市和仪陇县实施定点帮扶。以产业带动、资金支持、人员培训、劳务输出等方式有效地推动了当地经济发展,促进了农户增收和自我发展能力的提升。
截至2010年底,全国工商联帮助定点扶贫地区成功引进实施了万亩果蔬基地、生态养殖基地、腊肉工业园等帮扶项目100余个。累计筹资1亿多元建立了生产性滚动帮扶资金。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生产技能培训近6000人次,组织劳务输出11600余人次,带动其他形式输出农民工12.96万人。捐建光彩学校、教学楼等37所、光彩文库100多所,资助贫困学生4300余人。捐建乡镇卫生院7所、村卫生室20个。捐建大、小水窖2000多口,解决了近1.5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在仪陇县武棚乡援建的村级公路连接了山区6个自然村、40个社,给1280户农民的生活带来了变化。
不同于一般部门的扶贫和社会公益工作,也不同于非公有制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身开展的扶贫与社会服务活动,全国工商联的定点帮扶活动有着自身鲜明的特色。
首先,它参与实施的主体是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直接帮扶的对象是老少边穷地区或灾区的老百姓;所使用的资源,从所有制的角度看,最终来自于非公有制企业及人士自身的财富积累。
其次,它突出的是开发式、“造血式”的扶贫模式,从实施区域和领域以及项目的选择看,不是仅仅出于个人兴趣,而是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大局,体现了先富帮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再次,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仅仅是看捐了多少钱、安排了多少人就业,还要看是否在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是否增强了工商联的凝聚力、影响力,是否有助于树立非公经济人士良好的社会形象,是否有利于营造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良好的社会氛围。
我们回望过去的十年,是为了更好地迎接全新的明天。
新世纪新阶段,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新时期的扶贫工作已不仅仅止步于单纯满足贫困人口的温饱和低水平的生存问题,而是要帮助贫困地区实现跨越式、可持续的发展,使贫困群众具有自我发展的能力,生活的更有幸福感、更有尊严,让广大人民群众实现共享改革开放成果的期盼。
我们相信,有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有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有各级统战部门和工商联的大力推动和支持,有广大非公经济人士的积极参与,中国式的扶贫开发事业一定会更加兴旺发达,一定会为我们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目标的实现,为人类社会的和平和进步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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