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08日 03:21 来源: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颜斐)34岁的保险公司女业务员张某挪用客户保费167600元用于个人使用。近日,张某因挪用资金罪被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
张某在化名“张海钰”担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业务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其于2010年6月收取的投保人王某的保费中167600元用于个人使用。张某后被抓获归案,赃款现已全部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