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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称发展方式难转变源于改革不到位

2011年06月09日 00:40 来源:经济参考报

  今年改革重点是资源性产品价格、税制、垄断行业、金融体制、涉外经济体制

  记者 方家喜 北京报道

  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6月8日提供的消息称,日前,国务院批转了国家发改委《关于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家发改委负责人就此回答记者提问时透露,今年重点在资源性产品价格、税收制度、垄断行业、金融体制、涉外经济体制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加快构建有利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体制机制。 

  这位负责人说,改革不到位、体制不完善,是经济社会发展中诸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难以得到有效解决、经济发展方式难以有效转变的根源。为此,发改委负责人称,一是深化成品油、电力、天然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更好发挥市场机制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促进作用。二是改革和完善资源税、增值税、消费税、房产税等税收制度。三是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稳步开展电力输配分开试点,推进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四是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深化流通体制改革。五是进一步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扩大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六是健全支持境外投资的相关政策和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境外投资风险防控机制。

  关于围绕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点,《意见》表示,将完善政府预算公开机制作为今年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点,提出要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包括进一步细化公开中央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继续推进中央部门预决算公开、公开“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支出情况、公开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大力推进地方财政预决算公开等。此外,《意见》还提出了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开展省直管县(市)改革试点等其它改革任务。

  关于民生方面的改革,《意见》提出,今年的主要任务是要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在基本医疗保障、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等方面不断取得新突破,深化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改革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稳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针对各试验区不同的试点主题和工作基础,《意见》提出,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深圳经济特区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新开发开放体制,为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先行探索。

  《意见》还指出,将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把有稳定劳动关系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及其家属逐步转为城镇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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