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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卡背后隐藏利益链

2011年06月09日 01:07 来源:汉网-长江日报

  早在1998年就明令禁止,至今仍在商场超市里 “卡来卡去”,记者深入调查——

   购物卡背后隐藏利益链

  本报讯(见习记者蔡木子 记者 杨菁) “卡来卡去”,如今很多商超里每天上演的情境。而事实上,有关部门早在1998年就明令禁止过代币购物卡。原因何在?记者调查,正是购物卡背后的利益链条,使得各方都在这场游戏中“乐此不疲”。

  商企10%-20%收益来自购物卡

   记者了解到,实名制通知下达后,对武汉商家的购物卡销售影响不大。

   刚过去的端午节期间,部分商超的团购量中60%为购物卡,40%为实物消费。相比去年同期,购物卡的销售占比增长10%左右。

   商家内部人士承认,这种增长在一定程度上是自己大力促销造成的。眼下,在各大商场、超市的显眼位置,都能看到购物卡的推广标识。为什么商家会对购物卡大力推波助澜?

   其中一个原因是,销售购物卡可以提前圈定一部分消费者,带动周边。此外,发行购物卡已是商企的主要融资渠道之一,这种筹资方式不仅零成本,而且每年还有利息收入。

   据了解,近年,购物卡销售量呈逐年增长的态势,已经占到商家销售额的5%-20%。

   有知情人士透露,武商集团的年购物卡销售量恐怕已达到30亿元,购物卡编号已经排到了2013年。而在中商平价,目前,每个分店每月的购物卡销量大约在50万左右,占整体销售额的5%-10%。

   目前,国家相对紧缩银根,银行贷款减少。武汉一些上市的商企从资本市场上的融资不太充足,当然更不能放弃方便、易行的购物卡“圈钱”渠道。

  企业的“避税港”

   在某设计院工作的程先生记得,几年前公司过节是发钱,而现在全是发各式各样的购物卡。

   事实上,购物卡正在得到越来越多企业的青睐。多家商超团购部人士证实,大多数来办卡的都是单位。

   做会计已经数十年的李女士,为记者揭晓了购物卡走俏的秘密:“比如说一个企业的盈利所得是3万元,他本来要交3万元的25%作为企业所得税。但现在他用3万元去买购物卡,并让发卡单位在发票上注明为办公用品。那么这3万元瞬间全部变成了成本,也就是说他的盈利所得变成了零,不用交税了。”

   在现实操作中,购物卡不但能帮助企业避税,还避免掉了员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企业应缴的企业所得税。

   武汉市地税局人士告诉记者,按照规定,购物卡如果是发给职工做福利,属于工资范畴,应计入个人所得税缴纳范围;购物卡如果是企业用于招待,属于招待费,扣除60%以后,也应该缴纳企业所得税。

  “黄牛”盛世仍在

   购物卡的时兴逐渐催生出了一个新的行当——购物卡“黄牛”。

   昨日,记者联系上了一位“黄牛”王先生。听闻记者有上万元的购物卡在手,王先生随即表现得十分热络:“武商和中百的,有多少要多少,万元以上9.4折,万元以下9.3折。中商、新世界、沃尔玛、家乐福等购物卡均为9.3折。”

   王先生坦言,做这行已经5年有余。由于一般商场购物卡的返点只有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三,相当于打9.9折至9.7折,“黄牛”手上的购物卡有相当的加价空间,人脉广的“黄牛”年入十几万不是问题。

   自从听说购物卡要实名以后,王先生也观望过一段时间,不过现在他确定“并无影响”。王先生告诉记者:“现在不少商场都没有开始执行,更重要的是,用卡的人不需要实名登记,这条规则等于无用。”

   另一位“黄牛”陈先生则表示:“即便真的实名制了,也没有关系,只需要跟办卡人一起到办卡地办理过户即可。目前对于生意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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