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多数商家未严行购物卡实名制

2011年06月09日 01:06 来源:汉网-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杨菁 蔡木子)上月,七部委出台《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下称《意见》)。昨日,记者走访市场发现,在武汉多数商场、超市内,购物卡实名制尚未实施,而针对实名制,部分商企更是已找到相应的“对策”。

   根据《意见》规定,凡一次性购买1万元以上不记名预付卡的,要进行实名登记;单位一次性购买5000元或个人一次性购买5万元以上卡的,不能用现金只能转账,不记名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卡不超过5000元。

   昨日,记者走访了中百、武商、中商、汉商、沃尔玛等百货、超市,发现“实名制”仍未严格地逐条执行。

   武商集团的咨询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购物卡实名制还没有正式实施,市民买购物卡不用持身份证,购物卡的面值没有上限,卡的使用期限为5年。

   中商集团一些门店表示,买1万元以上的卡才需要拿身份证登记,但用现金、刷卡支付都行。这些商家均称,尚未接到相关政府部门的正式通知。

   不过,部分外资商超比较紧张,已开始试行实名制。

   群光百货人士告诉记者,从6月7日开始,无论购买多少金额的购物卡,都需要带身份证来登记;家乐福也表示,从6月7日起,1万元以上的大宗团购,需要带身份证并且购买者本人签名,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不得使用现金,需要用支票或转账。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如今,《意见》的实施细则尚在制定,武汉部分的商业企业已想到应对的办法。

   《意见》规定,凡一次性购买1万元以上不记名预付卡,要进行实名登记。对此,一些商家打算“化整为零”。

   在中商一家门店,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咨询,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放弃1万元100元的返点,就可以开多张小金额的票,避免登记麻烦。”

   多位商业人士表示,在《意见》出台前,商家销售购物卡,已经是半实名制:单位购买购物卡,大都会索要发票,商家登记购卡单位、数量、面值等信息。而个人购卡管理相对宽松。

   而不少市民认为实名制作用不大。一位常用购物卡的刘先生告诉记者,有2个办法可以避免登记:其一,多买几次,每次不到万元,就不用登记;其二,找个“黄牛”,用别人的身份证大量代买,付一点回扣就行。

   业内人士表示,“关键是,现在要求购买实名,而使用可以不实名,中间脱节,大家总有办法可以对付”。如果要想《意见》起实效,最好同时考虑使用实名制。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