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10日 08:10 来源:经济日报
本报北京6月9日讯 记者孙勇报道: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今天联合在京部署“十二五”时期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明确未来五年各地至少完成老旧住宅节能改造任务的35%,北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达到4亿平方米以上,确保700万户城镇居民住上“节能暖房”。
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在两部门举行的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会议上说,“十二五”时期北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将在北方15个省份全面推开,下一步将大幅度扩大节能改造规模,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北方老旧住宅节能改造任务。
张少春表示,“十一五”时期中央财政实施“以奖代补”,有效引导了各方投入,共投入改造资金244亿元。“十二五”时期,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快完善以市场融资为基础的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中央财政将按照严寒地区55元每平方米、寒冷地区45元每平方米的标准足额拨付补助资金,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也要积极安排配套资金,同时要大力推进市场化融资,不断拓宽改造资金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在会上要求,各地要加大供热计量改革推进力度,尽快实现按用热量计价收费,为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要大力推进技术进步,注重新型防火保温材料在改造过程中的推广应用。
会上,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与北京、天津、吉林、内蒙古、山东等5个省份签署了节能改造工作文件,明确了2011年到2013年工作任务及补助政策,并将沈阳、唐山、赤峰等10个市,以及抚松等10个县作为首批“节能暖房”工程重点市县。
两部门表示,对上述重点省份与重点市县,将集中政策资源,加大支持力度,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突破,使重点地区建筑能耗明显下降、煤烟型污染得到有效治理,老旧住宅居住条件显著改善。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