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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 报销比例提高至70%

2011年06月11日 07:31 来源:经济日报

  本报北京6月10日讯 记者吴佳佳报道: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司长杨青今天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截至2010年底,累计有33亿人次享受新农合报销补偿待遇。今年,全国参加新农合人数为8.32亿人,参合率超过96%;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有效增加了新农合基金规模,提高了支付能力;同时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保障范围不断扩大,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从60%提高到7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从3万元提高到不低于5万元,各地还将普遍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农民门诊就医也可按比例报销。

  杨青指出,新农合基金涉及亿万农民,保证基金安全和规范运行管理是新农合工作的重中之重。新农合试点以来,各级卫生及相关部门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监管措施,保证了新农合基金安全和平稳运行。2010年审计调查未发现新农合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存在重大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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