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14日 03:10 来源: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赵阳)到底有多少物业项目没按照规定每季度向业主公示物业收支情况呢?经过市住建委的专项检查,有9%的物业项目没有达标,包括未按时公示相关情况或公示内容不规范。
记者从市住建委获悉,为了检查实施不到一年的《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4月1日至5月25日,各区县住建委、房管局对除平房、单位自管房、单栋住宅楼、直管公房、大专院校、央产房和军队营房之外,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的住宅物业项目进行了收支情况公示的专项执法检查。
全市共检查住宅物业项目2649个,发现未按规定公示的项目220个,占检查项目总数的9%,其中未按时公示上一季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物业项目收支情况、本年度物业项目收支预算的46个,占检查项目总数的2%;公示内容不规范的174个,占检查项目总数的7%。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规定公示相关内容,可以增强物业服务企业经营透明度,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构建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和谐互信关系。据悉,各相关区县住建委、房管局对未按规定进行项目公示的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给予了信用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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