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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市场化手段完善新股发行机制

2011年06月14日 07:56 来源:经济日报

  背景

  6月7日,计划在深圳中小企业板上市的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其询价机构数量没有达到规定的20家,导致IPO(首次公开募股)失败,并成为A股历史上首家中止发行的公司。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前公告称,截至6月7日15:00,根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统计,本次提供有效申报的询价对象共计19家,不足20家。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有关规定,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协商决定中止发行,后续事宜将另行公告。

  此次新股中止发行是一个信号,说明新股价格对机构的吸引力在逐步减弱,其参与度也在逐渐下降。究其原因,可能主要有以下3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今年发行的新股股价比较高,不少新股上市后就跌破发行价,给机构投资者带来亏损,所以出现部分机构减少参与或者不再参与新股的申购;二是新股发行节奏较快,机构投资者应接不暇,致使部分机构对单个品种的关注度出现下降;三是个别上市公司缺乏核心竞争力,因此从投资价值角度来看,部分机构投资者可能不看好或并不确定IPO公司的成长性,所以不参与询价。

  一般而言,机构投资者通常会从行业前景、产业格局、核心竞争力等多方面来考量上市公司,从而确定是否参与新股询价。但是,目前新上市公司的同质性太强,规模优势又不够突出,成长潜力很难辨析。而新股发行速度之快,又让机构投资者难以切实做到深入研究、紧密跟踪。

  值得注意的是,在目前的发行制度下,发行人和承销商利益高度一致,他们往往会引导机构投资者在定价过程中给予较高的报价。更有部分券商直投业务以所谓“风险投资”的名义,在拟上市公司IPO前半年才开始进入项目,然后通过过度包装,待IPO后让二级市场的溢价成为券商的投资收益。有资料显示,2009年和2010年分别有9家和12家有券商直投背景的企业上市,2010年全年实现退出的12起券商直投案例获得了平均5.72倍的账面回报。

  因此,促进新股定价更合理不能仅寄希望于投资者的理性,而应该有一些制度上的设计和安排。一要让新股发行真正实现市场化运作,上市公司可以自己决定上市时间;二要割断新股发行中的利益链条;三要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以让优质公司获得高溢价。同时,监管层也应强化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人的监管。只有加强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人的处罚力度,才能够保证上市公司的质量,促进新股定价更趋合理。

  只要坚持市场化运作,就可以正视市场估值下降、询价机构冷对投行的现象,因为价格博弈本来就是市场的常态。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后,新股发行机制会更加趋于合理,高收益、高成长性的新股会受到市场青睐。南宁八菱科技中止发行的案例或将引领投行的重新洗牌,一些实力更强的券商今后将会更容易获得IPO企业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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