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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先行先试惠台五条政策 利好海峡两岸出版印刷业

2011年06月15日 01:23 来源:通信信息报

  ■本报记者 廖剑锋 黄敏晓

   6月12日,新闻出版总署党组成员、副署长邬书林代表新闻出版总署,发布了惠及台湾同胞的五条政策,并要求福建省新闻出版局制定具体办法抓好落实。这五条政策将在福建先行先试。邬书林副署长是在第三届海峡新闻出版业论坛上作出上述表态的。五条惠台政策一经发布,即引发业界热议。分析人士指出,此举对海峡两岸出版印刷行业构成利好。

  五条惠台政策正式发布

   6月12日下午,第三届海峡新闻出版业发展论坛在福建厦门举行。在论坛开幕式上,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宣布了总署出台的五条惠台政策。

   据介绍,五条惠台政策分别是:一、对台湾服务提供者在福建省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的印刷企业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比照内地企业实行;二、允许台湾服务提供者在福建省设立独资、合资或合作排校制作服务公司,从事图书的校对、设计、排版等印前工作;三、允许台湾服务提供者在福建省以独资、合资形式提供音像制品(含后电影产品)的发行服务;四、允许台商在福建省设立独资、合资或合作企业,从事音像制品制作业务;五、对台湾版权作品,福建省认可台湾相关机构出具的版权归属证明。

   邬书林还表示,新闻出版总署将继续加大对两岸新闻出版交流合作的扶持力度。他希望两岸业界在一起深入探讨如何推动传统出版与数字出版的融合发展,推进传统出版业升级转型;深入探讨如何创新数字出版发展模式,开发数字出版产品,拓展数字出版消费市场;深入探讨如何加快数字出版产业基地建设,加强产、学、研、销合作;深入探讨如何推进绿色印刷,健全印刷环保体系等。

  对两岸印刷业构成利好

   针对新闻出版总署出台的五条惠台政策,本报记者采访了福建省新闻出版局印刷发行管理处处长陈良练。

   陈良练表示,在以上五条惠台政策中,有两条涉及印刷行业,这将对两岸印刷行业构成利好。

   回顾来看,近年来,两岸印刷行业发展迅速,两岸合作交流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零星到成批,已经收到很好的成效。数据显示,目前在福建的台资印刷企业有78家,占比达到44%。为了更好的发挥两岸印刷出版业的优势,两岸已合作举办了两届印刷技术展览会,进一步深化两岸印刷行业合作。

   在此基础上,五条惠台政策将助推两岸印刷业再上新台阶。陈良练指出,第一条政策降低了台湾在福建投资印刷企业的门槛。根据《公司法》规定,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而现在对台商投资印刷企业注册资本要求将比照内地企业,即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这突破了原来的限制,必将有利于提升台湾投资的积极性。另外,按照以前的政策,台商无法在大陆参与排版、制作等印前工作,但是现在也允许参与校对、排版。最后,陈良练补充到,更具操作性的细化政策有待进一步出台,为两岸印刷界的合作共赢奠定更坚实的基础。

  两岸出版文化交流走向开放

   谈及惠及台湾同胞的五条政策,台湾图书出版事业协会理事长陈恩泉表示,这代表着两岸在文化层面的交流有了更大的进步。事实上,在此之前,两岸的出版文化交流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如今随着五条政策的发布,两岸出版文化交流必将逐渐走向开放。陈恩泉强调,对于台湾出版业来说,只有开放了才能拥有更多的机会,但是这个机会有多大,主要还是要看开放的程度到底有多大。目前这五条政策只是提出办法,五条政策还不够具体,还需通过两岸双方的进一步沟通和交流,而在具体实施上估计还要经过一段的时间。

   相对大陆出版业实力的不断增强,台湾出版业市场已经相对饱和。大陆庞大的出版市场对台湾业者具有难以抗拒的吸引力。1988年在上海举行的“海峡两岸图书展览”开启了两岸出版交流的大门,直到今年两岸图书出版业交流已有20多年。

   关于两岸的图书出版业下一步的合作规划,陈恩泉透露,台湾方面在近期将召开的相关会议上也会提出一些建议,如果这些建议最终能成功推动,那么对于两岸出版业之间的交流又是另一个大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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