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16日 02:09 来源:新京报
■ 关注“支付宝控制权转移”
支付宝转移中遇到的麻烦,根子还是央行没有在政策上给予支付宝以及支付宝们一个符合历史和现实的通道。
最近因为支付宝转移而引起的种种麻烦,根源在于,支付宝成立时,有外资股份的参与,而目前央行则要求支付宝承诺不存在外资和协议控制情况,虽然去年6月央行颁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并没有禁止外资股份参与第三方支付工具,并声称对外资参股的“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但是央行规定今年9月1日后“未能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将不得继续从事支付业务”。
在此政策压力下,马云已经分两次将支付宝的全部股份转入内资企业。但是这样一来毕竟给外资股份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受“支付宝”事件影响,雅虎股价已经缩水19%。
问题不是马云造成的,根子还是央行没有在政策上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给予支付宝一个符合历史和现实的通道。由于支付宝是国内第三方支付的率先趟水者以及市场上的领导者,涉及众多的店铺经营者和广大的消费者,多年来有效的运营着,外资事实上也一直在参与,所以最理想的解决办法,就是央行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在9月1日前给予支付宝外资参与的批准。
但是作为应对目前的状况,支付宝可行而且最好的处理,就是先把股份全部转移至内资企业,然后给予外资补偿。不妨在企业章程里规定:在外资获准再次进入支付宝以前,对于支付宝每年的赢利,给予相当于原来外资股份比例的利益赠送,相当于干股,作为外资在之前对于支付宝的历史贡献的补偿,一直到外资被允许重新进行支付宝为止。这种相当于干股的无偿的利益赠送,不涉及股份问题,也不涉及经营和控制的问题,与目前的政策并不冲突,对于原来支付宝的外资股东也显得公道。
□刘万里(安徽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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