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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讨论通过妇女儿童发展纲要

2011年06月16日 12:24 来源:财新网

  会议要求,各地有关部门要认真制定地方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和部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测评估,确保两个纲要的顺利实施

  【财新网】(记者 许菁)6月15日,国家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确定了健康、教育、经济、决策与管理、社会保障、环境、法律七个发展领域及各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以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提高妇女社会地位,推动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确定了健康、教育、福利、社会环境、法律保护五个发展领域及各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以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缩小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差距,提升儿童福利水平和身心健康水平,提高儿童整体素质。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地方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和部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测评估,确保两个纲要的顺利实施。

  会议指出,2001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来,中国妇女儿童事业取得新的发展。妇女就业人数稳步增加,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比例提升,城乡免费九年义务教育全面实现,小学男女童入学率均达到99.4%,妇女平均预期寿命由2000年的73.3岁提升至75.25岁,妇女儿童的生存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两个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基本实现。

  但受经济社会文化等因素影响,中国妇女儿童发展及权利保护仍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必须坚持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编制和实施好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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