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17日 00:03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
蒋丽莉在2008年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捕,其案件由区域法院审理,审讯长达60多天。
案情指出,蒋丽莉2002年出任太平洋兴业主席时,串谋胡思圣向10名下属以“奖励”方式送出公司2300多万股认股权,待员工出售该批股权证后,他们向其中5人收取了至少310万港元的利益。
此外,2001年,蒋丽莉任环康集团主席时,在环康上市前联同执行董事包国平在招股书上作失实陈述。他们将环康约884万股份转给蒋的私人助手叶玉珍。
法官判刑时表示,蒋丽莉是案件主脑。虽然她以往品格良好,没有刑事纪录,但其欺诈监管机构等罪行影响公众利益,有损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名誉。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