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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在身20万存款却被刷光 银行辩称其未妥善保管密码

2011年06月17日 02:23 来源: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实习生 张晶 通讯员 越法宣) 香港的彭小姐到深圳买房,刚到目的地一打开手机,便收到银行卡数条转账及消费信息,近20万元不翼而飞。让彭小姐奇怪的是,银行卡一直携带在身上,也从未丢失。于是,她将银行告上法院,要求全额赔偿损失。昨日,该案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开庭。

  卡在三地被刷20万

  2010年12月27日,彭小姐在越秀区某银行办了一张银行卡,开户时即要求存款5万以上。她说,经银行介绍该卡可以进行大额交易,她办理这张卡是为了买房。

  2011年3月2日上午,她准备从香港去深圳交房款。当到深圳过关排队时,打开前一晚睡觉时关闭的手机,几十条短信轰然而至,提示银行卡的钱被支取约20次,约30余万元的存款一夜之间仅剩14余万。交易地点竟分布在澳门、珠海、香港三地。

  彭小姐紧张得不知所措,到了售楼部,立即向其工作人员求助。在其建议下,彭小姐当即刷卡将仅剩余的14万余元支付给售楼部,然后报了警。

  事后,她将银行告上了法庭。

  银行辩称用户未管好密码

  此案昨天在越秀法院开庭审理。银行一方在庭上证实,彭小姐的银行卡在3月1日晚22:38至次日中午11:38许,累计在澳门、香港、珠海等地交易20笔,其中包括1次消费、3次转账、16次取现,共计金额为192378.07元(不含手续费)。

  彭小姐当庭指出,自从开户以来,该银行卡一直亲自携带,从来未交由任何人使用、保管,也从未泄露过密码。“尤其最后一笔5万多的消费发生在香港,当时我人明明已经在深圳罗湖了,很可能存在一张复制的伪卡,盗取账户金额。银行存在管理疏忽,应承担责任。”

  银行则辩称,该卡面向的是优质客户的VIP卡,属于借记卡而非一般的信用卡,无论进行任何操作都需凭密码进行,因此认为是彭小姐没有妥善保管密码。银行表示还需待公安机关的侦查结果,目前此案仍在法院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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