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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法修正案汇集民意表达 3000元起征点再成话题焦点

2011年06月17日 07:08 来源:金融时报

  记者 谢利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6月15日晚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布了自今年4月25日16时至5月31日24时期间,社会公众对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意见。来自82707位网民的237684条意见、181封群众来信以及11位专家和16位社会公众的意见,体现了广大群众纳税维权意识的提高和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

  3000元以上收入者参与最积极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对此次意见征求所做的整理,从中可看出,多数意见将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适时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看做是关注民生的表现,并认为草案贯彻了“高收入者多缴税,中等收入者少缴税,低收入者不缴税”的原则。辽宁省辽阳市退休干部侯权忠、中医药大学退休职工朱惠民来信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向全民征求意见,是以人为本、关心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体现,是我国民主政治生活的一大进步。

  此次个税法修正案草案一经公布就引起社会公众的极大关注,草案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即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000元。从此次意见公布情况看,网上共有82536人对本条发表意见,其中赞成以3000元作为起征点的12313人,占15%;要求修改的39675人,占48%;反对的28985人,占35%;持其他意见的1563人,占2%。另一个值得注意的调查结果是,集中于3000元至7500元的人群,提出了116848条意见,占全部意见的49%,其中收入3000元至4500元的人群参与最多,提出了61929条意见,占53%;收入12000元以上的人群提出了25835条意见,占全部意见的11%。这表明,作为个税调整主要利益相关方,3000元以上收入人群对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给予最积极的响应。

  近半数公众要求修改起征点

  在48%要求修改3000元起征点的人群中,又分为三种不同情况。

  一类是建议适当提高起征点,数额从3500元至10000元不等,其中较多建议提高至5000元。这些意见建议认为,“十二五”规划提出国民收入五年倍增,很多地方已进入实施阶段。草案3000元的起征点,用不了两年城镇居民月平均收入就会超过。税收应有前瞻性和稳定性,不宜频繁修改法律。有些意见提出,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的生活成本及房价都很高,3000元还不够缴一居室每月的房贷。3000元的起征点不符合“基本生活费用不必缴税”的原则。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0年一季度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754元,上海2010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896元,北京超过了4000元。以3000元作为起征点,短期内发达城市大部分普通工薪阶层都成为征税对象,无法起到降低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的作用。

  另一类意见则建议根据地区收入的差异规定不同的起征点,其中北京市烟草专卖局向兰的观点较有代表性。她提出,不同地区的生活成本不同,起征点不应全国“一刀切”,应当有所区别。建议将北京、上海等一线发达城市的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作为专家代表,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也认为,应根据不同地区的生活成本,分别适用5000元、4000元、3000元的起征点。

  不过,也有部分网民和参加座谈会的社会公众代表不赞成制定不同的起征点,提出一个国家的税收应该统一。发达地区生活成本虽高,但收入高,国家财政的投入高,享受的社会保障也高。一个国家的公民,没理由适用不同的起征点。并且,如果允许各地另行规定不同的起征点,将导致人才和劳动力又向东部倾斜,不符合国家开发西部和落后地区的政策。

  此外,还有部分代表和专家建议降低草案3000元的起征点。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提出,发达国家的减除费用标准一般为人均国民收入的10%左右,发展中国家的比例高一些,但绝不会超过人均国民收入,草案3000元的起征点已经超过这一比例(按年人均国民收入4000美元计算)。起征点的提高对大多数低收入者没有任何益处,反而使其收入相对下降,进一步扩大了收入差距。

  专家意见:尽快推进个税改革

  与征求意见中大多数公众将关注点集中在起征点高低不同,参与讨论的专家更倾向于尽快推进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

  华生提出,这次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不应在起征点上做文章,而应通过适当扩大减免税范围,增加与民生相关的特殊减免税项目,如抚养人口、房贷支出、教育支出等达到减税的目的。

  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所长高培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朱大旗认为,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可以照顾到纳税人的不同负担情况。从“九五”计划到“十二五”规划,都提出要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有关部门应尽快推进这一改革。高培勇、朱青提出,增加直接税在税制结构中的比重,是税制改革的方向之一,一味提高起征点,减少个人所得税在税收总收入中的比例,不符合改革方向。

  李稻葵则建议,选取合适的城市开展合并各类收入和考虑实际家庭负担的税制改革试点,允许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所得税申报,以身份证为识别标记申报抚养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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