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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 岚:大力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011年06月17日 09:47 来源:中国经济网

  

姚岚:大力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新机制的建设和运行,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回归到公益性,规范了就医秩序,群众从药品价格大幅度下降和医疗机构改善服务中得到了实惠

  

  2009年启动的新一轮医改以“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作为改革重点,以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为政策目标,其实现途径的有效载体就是目前比较薄弱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即农村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以及城市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因此,要实现“保基本”必须“强基层”,而“强基层”又需通过“建机制”,这既是改革现实的需要,也是卫生服务体系客观规律的体现,即根据疾病发生发展的规律,强调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将关口前移,加强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有效提供,将疾病的风险控制在最低程度,有效维护居民健康。

  重新定位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努力提高其服务能力,有效地改变其卫生服务提供模式,当前显得尤为重要。现在,各地都进行了有益探索,特别是安徽等地以建立基本药物制度为抓手,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改革取得突破性的进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改变补偿途径和优化补偿结构,而并不直补15%的药品加成。为彻底改变“以药补医”的补偿途径,将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日常运行费用、人力成本等根据不同的途径予以补偿,如安徽对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政府补偿机制,保证机构正常运行。实行“国库管收支、绩效核补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所有收支全部纳入县级国库支付中心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由财政部门根据核定的年度收支预算,按月预拨、年终结合绩效考核结果予以结算。同时,探索发挥医疗保险基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作用,如实行一般诊疗费纳入医保报销等方式,基本上能有效、合理解决其补偿问题,跳出了“以药补医”的恶性循环,逐步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其功能定位良性运行,在很大程度上是其公益性回归的保障。

  二是“定编定岗不定人”和绩效考核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是核心,也是机制建立的重大突破。在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到位的前提条件下,依据服务的人口数、人口特征、地理位置及服务的需求,核定服务人数即“定编”,根据基层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和需提供的服务核定工作岗位,即“定岗”。为了有效维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效率,人员要通过竞争上岗,实现了“能进能出、能上能下,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局面,再配以绩效考核,有效地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效率。

  三是建立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规范操作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比如,安徽省通过“双信封模式”以及“量价挂钩、单一货源承诺”,实现了保证药品质量前提下的低价格。基本药物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患者门诊药品费用、住院费用分别下降了36.61%和21.2%。这还只是短期效应,长期的效应是基层卫生机构不再依赖药品收益,医生合理用药,既降低老百姓的疾病经济负担,又避免多吃药带来的健康危害。

  四是完善服务体系建设,特别是村卫生室建设,充分体现了“强基层”。以往多年的实践过程中,忽略了农村三级网的“网底”——村卫生室。目前,各地正在为“强基层”积极探索。在广西,自治区财政拿出10多亿元建设14000多个村卫生室。农村的村卫生室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既是“网底”,又是“前哨”。

  新机制的建设和运行,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回归到公益性,规范了就医秩序,群众从药品价格大幅度下降和医疗机构改善服务中得到了实惠,也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才队伍得到进一步的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能力和效率得到明显的提高。同时,这对于满足群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需要,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具有重要意义,对推动公立医院改革也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总之,只有坚持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政府主导,着眼于“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改革重点,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逐步形成群众愿意去、首选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看病就医的良好局面,才能真正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姚 岚)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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