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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提前走光致资本市场刀俎鱼肉迥异

2011年06月22日 09:28 来源:中国经济网

  宏观经济数据泄密“阀门”收紧CPI数据泄露事件5人被立案

  数据提前走光致资本市场刀俎鱼肉迥异

  

数据提前走光致资本市场刀俎鱼肉迥异

  6月上旬,何力(化名)照例收到了尚有数天才对外公布的5月CPI统计数据,这位在深圳某国字号券商供职的交易员将数据陆续通过短信、邮件等方式传给一些客户和朋友,“能提前获悉CPI数据已经是近大半年来业内公开的秘密”。

  去年10月,何力首次提前获知CPI信息,“数据没有丝毫差距,精确度相当大。事实上,正值通胀预期较强的时候,CPI数据可谓尤其引人关注”。

  不过,何力的好日子似乎到了尽头,他也许再难以提前获知CPI数据。5月CPI公布后,业内传出“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和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的部分工作人员已经因为泄露宏观经济数据相继离岗”的消息。

  6月20日,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张华伟透露,针对国家宏观数据泄密事件已经进入立案侦查阶段。目前,检察机关已对涉及国家宏观经济数据泄密事件的5人进行立案侦查,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张华伟对记者透露,因目前涉案的5人来自不同部门,因此立案为5件。5人中包括国家统计局办公室秘书工作人员。

  □南方日报记者黄颖川

  提前获知数据意味着巨大经济利益

  何力是券商的一个剪影,由于CPI等重要宏观经济数据提前泄露,券商与散户在市场上有着截然不同的遭遇。

  在今年1月份4.9%的CPI数据公布前一天,一家货币经纪商的固定收益市场日评中如是写道:“今日受CPI低于预期传闻和资金面宽裕的影响,AA级以上的长期短融交投较活跃,收益率小幅震荡。”而当记者在2月15日数据公布之后和交易员交流时却发现,原本应该对债券市场产生明显影响的低于预期的CPI数据,最终的结果是“跟之前听说的数据一样,因为有过准备,对市场影响不大”。

  一位券商研究人士对记者表示,包括CPI在内的经济数据对于资本市场来说是十分敏感的经济指标,不仅直接关系到债券市场收益率的变化,而且是政府未来经济政策放松或紧缩的风向标,如果提前得到经济数据,就创造了一个投机性交易的机会。

  另一方面,对于看着CPI变动炒股的普通散户来说,信息的不对称对他们的心理影响显然更大。网民“泓旭666”感慨,宏观数据泄密背后潜规则和利益链条令中小投资者有“我为鱼肉”的感觉。

  6月10日,A股在最后一个小时的交易时间内“意外”地大幅反弹、上证综指迅速上涨30余点也被网民看做是“5月CPI数据外泄”的证据。有网民留言说:星期五的股市最后一小时起死回生,估计数据又提前泄露。

  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认为,关键经济数据和决策的泄密不仅会给国内经济金融环境带来负面影响,也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让国内的经济研究水平倒退。“从对金融市场的负面影响看,由于各种传闻、消息人士的出现,原本可能真正左右市场走势的宏观经济数据,在资本市场中成了信息占优一方获取利益的筹码。”

  赵锡军表示,“以CPI为例,由于这一数据和资本市场特别是债券收益率密切相关,因此从事债券交易、研究的人员都会紧盯这一数据。大多时候,机构在正式数据公布之前,就会根据提前得知的消息布局市场,这也是众多机构、人员不惜代价提前获取数据的原因所在。”

  建设银行研究部高级研究员赵庆明认为,数据泄露在当前虚拟经济高度发展的情况下,意味着巨大的经济利益,会造成市场不公平。“通过这种不正当手段获得的所谓信息优势无异于公然抢劫。”但他也表示,从原始数据,到数据生成,再到数据发布,整个链条的内部周转时间较长,确实容易出现泄露的情况。

  泄密首先是公务员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

  数据泄密导致国家权威性下降,对市场的公正性形成挑战。张华伟表示,泄密具严重社会危害性,使国家机关形象、企业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泄露国家秘密行为的发生,首先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张华伟称。

  对于关键信息提前泄露,业内人士认为,应从制度建设和自律要求两方面着手,加大对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中国社科院人民财富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国贤表示,在近年来国家统计局数据不断发生“未卜先知”的情况,数据反腐已经成为反腐败的新课题。

  据了解,包括CPI、工业、投资、消费、进出口等经济数据在未披露之前基本都属于涉密数据,有的属于机密级,有的属于秘密级。但由于这些数据在公布前都存在泄露的可能,知情人士对南方日报记者透露,为获得市场先机,市场机构和人士都得争先恐后、想尽办法获得这些信息,“他们每年得花费不小来打点消息源。”

  据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下称《保密法》)的规定,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同时,《保密法》也规定,机关、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发生重大泄密案件的,由有关机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主管部门予以处理。但对于如何进行处分,《保密法》中没有更为细致的规定。

  为防止数据被泄露,缩短数据传递链条是各国宏观经济数据部门采取的一个有效措施。

  据了解,德国和英国近年来都采取了一些措施,已降低数据泄密的可能性。比如,英国国家统计局在2008年就将其向部分官员通告数据的时间窗口从40.5小时调整到24小时。

  赵庆明认为,制度建设是防止数据泄露的最主要保障,应当通过设立更为严格的统计数据发布制度保证数据发布的保密、公正。“此外,相关部门通过缩短数据采集、制作到发布的流程,减少涉密人员的范围,也可以达到减少数据泄密的可能。”

  (责任编辑:马常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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