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23日 00:03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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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晋等八省(区、市)药品监管部门负责人21日在山西太原签署了药品稽查联防协议。今后,凡涉及药品刑事犯罪案件及药害突发事件时,协作区内县级以上药品监管部门可采取现场委托、越界追踪等形式,展开跨省(区、市)案件协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