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开闸 防范海外热钱涌入

2011年06月23日 01:57 来源: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刘映花)央行近日发布《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根据《通知》,外资企业可申请将在离岸市场募集的人民币资金以人民币FDI(外商直接投资)的形式回流至内地。分析人士认为,新规有利于引导境外资金合理回流,并进一步加强监控跨境资金的异常流动,防止热钱流入。

  《通知》指出,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处于个案试点阶段。对于这一规定,德意志银行发布报告认为,首次将人民币FDI规定正式化,对用于新设立企业出资、并购境内企业、非金融类外商直接投资的人民币结算给出了详细指引,“我们预期正式的人民币FDI规定会在未来3-6个月出台”。而香港人民币市场的债券发行和人民币融资将因此快速发展。

  为人民币FDI“正名”的同时,央行并非放松对热钱的监管。根据通知,外国投资者或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境内结算银行应提出相关申请,经由央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央行等多个环节的审批后才可开展相关业务。此外,目前人民币FDI业务试点对国家限制类和重点调控类项目暂不受理。

  《通知》还要求,境外参加银行只可为在3个月内具有真实贸易支付需要的企业客户办理人民币购售业务;境外参加银行应当追踪客户购售人民币后的资金流向,并应当注意监测异常交易。而境内企业进口支付的人民币不得在境外(含香港)直接购汇后支付给境外出口商,境内结算银行不得提供此种人民币结算等。《通知》在很大程度上加强了对无贸易背景的国际贸易融资授信或预收货款等热钱流入方式的监管。今年以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屡创新高,吸引了境外大批押注人民币升值的游资。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