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23日 02:06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印峥嵘 发自上海
传闻已久的外资行代销公募基金一事终于尘埃落定。
中国证监会本周二(21日)发布《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办法》)显示,自2011年10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在华外资银行可以申请成为基金销售机构,和国内银行“享受同等权利”。
“受网点数量的限制,外资行代销公募基金的规模短期内不能和中资行展开直接竞争。如果代销金额上不去,也直接影响外资行和基金公司的议价能力。”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外资行回报率高的基金主要挂钩外国衍生工具,和国内公募基金的合作还需经历一段时间的磨合。”
助力外资行盈利多元化
证监会《办法》明确,申请基金销售机构的商业银行包括在华外资银行,允许符合条件的在华外资法人银行在符合有关审慎监管要求的情况下,与国内银行在互助基金分销上享受同等权利。
据了解,此次公布的《办法》将从2011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年5月11日第三轮中美战略经济对话曾传来消息,年内将放开外资行代销国内公募基金、取得共同基金托管牌照。
“放开外资行代销基金,为外资行拓展业务范围、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带来利好。”普华永道中国金融服务业主管合伙人容显文表示。
渣打银行中国个人银行财富管理部宗景林梁大伟对 《每日经济新闻》表示,“放开外资行代销公募基金,为外资行的客户带来了多元化的产品选择,有助于客户更好地平衡资产配置。”
据一位公募基金经理透露,按照业内的行规,中资银行代销基金的收入主要来自基金申购费和管理费两块,其中银行因为“渠道为王”,按销售金额的1.2%至1.5%不等的申购费全部归银行所有,1.5%的管理费由银行和基金公司分成,银行一般以“客户维护费”为名拿1%,最高能拿到七成。
网点数量有限成主要瓶颈
据一位外资行财富管理中心人士透露,目前国内60多家基金公司托管的资产规模约2.4万亿人民币,大多通过国有银行渠道销售,现有的市场格局外资行如何撼动,还是一大问题。
银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共计40家外资银行成为境内法人,这40家银行的总资产占外资银行总资产的87%。到2014年,预计45~50家外资银行将设立境内法人机构。
不过,目前在国内建立了分行网络的外资行只有5~6家。
“受网点数量的限制,外资行代销公募基金的规模短期内不能和中资行展开直接竞争。如果代销金额上不去,也直接影响外资行和基金公司的议价能力。”
上述人士表示,“目前外资行回报率高的基金主要挂钩国外衍生工具,和国内公募基金的合作还需经历一段时间的磨合。”
尽管如此,普华永道对外资行的一项调查显示,未来三年,外资行的重点产品领域将是零售业务,其中对投资产品、房屋抵押和针对高净值客户的私人银行业务三大业务尤其看好,代销基金业务对外资行而言,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存贷比压力影响放贷
外资行可以代销公募基金的消息似乎不足以撩拨外资行兴奋的神经。普华永道近期的一项调查显示,75%的受访外资行称,流动性紧缩已经影响到他们的贷款,存款准备金上调所带来的影响即将显现。
“存款准备金率提高和按月对信贷额度进行调控对外资行同样适用,外资行的贷款投放速度肯定会较往年放慢。”某外资行合规部负责人表示。“目前设立境内法人的外资银行关注的主要问题是75%的存贷比,2011年12月31日,75%的存贷比上限的5年宽限期就要到期。目前最大的担心是过了宽限期以后很难吸收当地存款。”
业内人士表示。虽然如此,由于外资行的资产基数不大,外资行对未来的增长仍然具有充分的信心。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