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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菌落指标比过去“更严了”

2011年06月27日 04:12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业内早已呼吁我国乳品标准应与国际接轨 卫生部回应乳品国标质疑

  上周六晚卫生部组织专家官方“解读”了乳品新国标。专家介绍,“以保护消费者健康为宗旨”是乳品安全标准的第一原则,放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原则之前,同时对于菌落总数、蛋白质等外界质疑最多的问题作出了回应。

  文/ 记者刘俊

  本报讯 上周人民日报、新华社介入关注乳品新国标不升反降并质疑“维护了谁的利益”后,上周六晚牵头清理整合有关国标的卫生部终于组织了专家官方“解读”。

  专家称国标是“准入门槛”

  这份在25日22时许更新的“说明”主要由2位专家进行“解读”,他们的身份分别是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所长、乳品安全标准工作专家组组长王竹天研究员和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乳品安全标准工作专家组成员、教授级高工孟瑾。

  “说明”引述王竹天的话说,清理整合工作始终坚持以下原则:一是以保护消费者健康为宗旨;二是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衔接;三是整合现行乳品安全相关标准,扩大标准覆盖面;四是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并积极借鉴国外管理经验。

  王竹天称《生乳》标准综合考虑了安全、质量、行业发展等因素,是生乳生产和收购的准入门槛。

  菌落指标比农业部的“更严”

  孟瑾表示,生乳要达到乳制品产品国家标准规定后方可销售。1986年,农业部门制定的《生鲜乳收购标准》(GB/T6914-86)将生乳中菌落总数分为四个等级,从每毫升50万到400万个单位不等,新国标“总结该收购标准实施多年经验的基础上”,将菌落总数指标从400万调整为200万,“应该说是要求更加严格了”。

  至于新国标让蛋白质指标从每百克牛奶2.95克降到2.8克,孟瑾说《生乳》标准中蛋白质含量指标是生乳收购的最低要求,但乳企产品必须达到相应乳制品产品国家标准中蛋白质含量规定后方可出厂上市销售。

  孟瑾透露,根据产业发展状况,农业部正着手制订生乳分级标准,引导乳品加工企业合理使用不同等级的生乳生产差异化乳品。

  新标敲定中曾有更多“插曲”

  卫生部从2008年起经过1年完成了包括《生乳》在内的66项乳品标准,并在去年正式公布。广州市奶业协会理事长王丁棉表示,当时广东奶协组织专家讨论,他们当时已普遍反映新标准与原有国家标准相比,在许多方面倒退了。

  按王丁棉出示的情况纪要,当时新国标意见稿内容比现在更“奇怪”。例如,把加工工艺完全不同的巴氏杀菌乳和灭菌乳合并成一个“《液体乳》标准”;把添加了外源物的牛奶也定义为“纯奶”,等于将企业在巴氏奶、灭菌纯牛奶中添加增稠剂、乳化剂和香精等行为合法化。

  王丁棉指出,当时广东奶协已经建议重新成立更有专业性和代表性的标准修订小组,对原有国家标准作进一步的完善和修改,让我国的乳品标准与国际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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