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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审计单位应积极回应审计报告

2011年06月28日 03:24 来源:新京报

   ■ 社论

   被审计单位应积极回应审计报告,并在适当时候直接面对媒体和公众,解释说明相关整改情况,回答民众的疑问;有些整改如不能短期内完成,也应详细说明,让公众知情。

   6月27日,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全国人大作了201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报告披露了2010年地方债务、红十字会、税务总局、银监会、保监会、社保基金等方面的中央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今年的审计报告,可圈可点的地方颇多。例如,审计信息的披露明显较往年更详细,许多还附上了原版电子版附件;视野更开阔,首次全面披露地方政府债务情况;审计数据时效性强,一些灾后救灾资金和物资反映的是最新的数据和情况;此外,审计署还委托外部机构审计自己,并将查出的问题如实公布。

   审计报告越来越厚,审计水平越来越高,更多的违规违纪行为得以被披露出来。如今年审计报告显示:国有五大行违规发放和挪用贷款等580亿元;62家国税局少征287户企业税款263亿元;京沪高铁有合同金额44.46亿元的项目尚未招标;长江三峡集团18家央企2010年因违规致损34亿;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资金有14.16亿元被违规使用;铁道部所属研究院去年违规收设计使用费4000万……

   不难发现,这些问题似曾相识,年年披露、年年整改,有些单位和部门依然屡审屡犯。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几年前,面对“如何消除‘顽症’”这样的问题,我们就提出“审计清单之外,人们需要一个问责清单”。对审计出的问题,公众最关注的,无疑是后续的处理和整改。

   虽然,有关纪检监察和司法部门对审计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甚至有一些官员因此被送进了监狱;不过,不同单位对审计整改情况尤其是违法违规者的处理情况的信息披露依然呈现“碎片化”的状态,没有统一的发布渠道和平台,公众难以对审计整改情况有全面详细的了解。

   比如,2008年审计署公布了对18省市收费公路的审计结果,问题发现了一大堆,但到现在,整改情况究竟如何依然不明,而民众对收费公路的意见却越来越大。

   人们开始知道,问责的权力并不在审计部门,他们的职责是发现问题,移送给相关部门查处。刘家义昨天在报告里披露,审计署共向有关部门移送了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线索139起。

   人们希望,对审计制度进行完善和提升。比如,可以考虑建立一个统一公布问责情况的平台,和审计出来的问题一一对应,让公众一目了然哪个问题已经被问责,哪个还没有被问责;还可以要求被审计单位积极回应审计报告,并在适当时候直接面对媒体和公众,解释说明相关整改情况,回答民众的疑问;有些整改如不能短期内完成,也应详细说明,让公众知情;此外,对那些拒不整改的单位和官员,行使审计部门督办的权力。

   审计结果公开已经制度化,这是信息公开的巨大进步。如何让审计监督的力量更好地发挥出来,需要相关部门的问责配合。如此,才能让审计真正发挥作用,让纳税人的每一分钱都能用到最需要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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