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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电38年利润不够赔

2011年06月29日 03:44 来源:北京晨报

  

  新华社电 日本环境经济学家大岛健一(音译)为东京电力公司算了一笔账:自1970年经营核电生意以来,东电全部三座核电站38年的经营利润可能还不足以赔付旗下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泄漏事故引发的各种赔偿总额。

  共同社28日报道,这位京都立命馆大学教授为东电细算了1970年至2007年38个财政年度的利润,得出东电38年来经由旗下3座核电站所得净利润总计3.9953万亿日元(约合495亿美元)。

  大岛说,这一利润总额可能仅够、甚至不够赔付核泄漏事故引发的农民赔偿金、渔民赔偿金、疏散安置赔偿金等赔付款项。

  现阶段,东电所需赔偿金总额尚未计算出台,但据信会达数万亿日元。先前,日本几家金融机构为核泄漏事故赔偿项目估价,得出8万亿日元(991亿美元)至11万亿日元(1362亿美元)不等的数字。

  另外,大岛告诉媒体记者,他在分析东电38年来公布的财务报告后发现,核电的成本实际上比火电和水电更高。这一结果与日本官方长期以来宣传的“核电成本低廉”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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