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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家方案出炉

2011年06月30日 03:24 来源:国际金融报

  

  本报记者 黄晶华 实习生 徐曼曼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在经过微调之后正在进行二审,但社会公众对修改后的草案明显感到失望,而昨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研究所公布的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改革的渐进式方案却又掀起了不小的波澜,这一方案最终能否影响个税改革的步伐,值得期待。

  6月29日,中国社科院财贸所发布的这份报告提到,目前以代扣代缴为主的征缴方式容易使有多种收入来源的高收入纳税人通过拆解收入等方式规避税收,反而只有单一而公开收入的工薪阶层成为个税征收的主体。因此,报告提出应以已经实施的年所得超过12万元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制度为基础,通过对部分所得项目适用综合税率表进行年度汇算清缴的方式,对已经进入自行申报范围的纳税人先行实施综合计征。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昨日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分析认为:“这个报告与我们国家‘十二五’期间‘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改革方向是一致的。社科院作为国家的智库之一,对个税改革的方案有一定的建议性,从高收入人群先行实行综合征税作为突破口的做法是值得肯定的。不过至于12万元是否是高收入人群,由于我们目前处在通胀时期,这个标准还需要论证。”同时,他也指出,目前个税法修正案二审草案的微调方案与“十二五”规划确立的个税改革方向还有一定的距离。

  实际上,“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是中国已确定的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目标,值得注意的是,从第九个五年计划制定并启动这一改革方向开始,迄今,已经跨越四个五年计划,但在种种因素的制约下,这一改革目标始终停留于研究层面,而未获实质性进展。这也正是社科院财贸所历时两年多时间调研,设计出这一渐进式方案的初衷。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马蔡琛博士则认为,个税改革涉及的面太大,改革起来举步维艰,所以现在只能暂时先对细小领域进行改革。

  但昨日也有财税专家指出,个税改革是走“分类和综合相结合”还是“综合”的道路,目前在学术界还存在很大争议。而从国际上来看,走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税方案并不是主流,而且成功的例子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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