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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黄牛” 55万卡砸手里了

2011年06月30日 04:09 来源:北京晨报

  倒卡被人骗 告翠微大厦索赔被驳

  

  

  晨报讯(记者 荀觅 通讯员 孟凯锋)购买的美食卡剩余面值共55.5万元,却被告知该卡全部无法使用,为此,持卡者韦先生将发行美食卡的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索赔。日前,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由于韦先生涉嫌合伙倒卡,因此法院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持卡人韦先生自称,去年8月左右,他购买了翠微大厦发行的翠微美食卡,共计价值60余万元,其间他多次在翠微大厦正常消费,但去年9月3日下午,他再次到翠微大厦消费时却被收银员告知该卡无法使用。经与翠微大厦沟通无果后,他将商场诉至海淀法院,要求对方赔偿55.5万元卡费和1万元经济损失。

  对此,翠微大厦辩称,韦先生多次因倒卡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他所持的翠微大厦购物卡是从姜某手中购买,现姜某因涉嫌使用修改金额的中国石油集团经济技术研究中心的支票,而被公安机关逮捕。代理人说:“在姜某被捕前,他将商场的美食卡卖给了韦先生,此后韦先生迅速消费,购买黄金,可以看出二人是同伙,涉嫌合谋诈骗。韦先生是恶意消费,并不是普通的消费者。因此不同意韦先生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查明,韦先生从姜某手中购买的翠微大厦美食卡远不止60余万元。去年8月与9月2日,韦先生从姜某手中购买了价值80万元与189万元的翠微大厦美食卡。9月3日,韦先生被翠微大厦告知美食消费卡不能使用,致韦先生手中尚有112张美食消费卡无法使用,共计面值55.5万元。该批美食购物卡是姜某变造中石油中心的支票后从翠微大厦所购。中石油中心向北京市公安局内保局报案后,姜某就因购卡涉嫌票据诈骗罪被逮捕,并被提起公诉。因此,韦先生与姜某之间的购卡行为系违法行为,翠微大厦也未收取韦先生的购卡款项。最后,法院驳回了韦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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