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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市中报披露8月31日完成

2011年06月30日 04:14 来源: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 昨日,深交所发布了《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的半年报披露工作需在8月31日完成。

  通知指出,在2011年7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新上市的公司,未在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中披露2011年半年度财务会计资料的,应当在2011年8月31日前披露本次半年报。上市公司预计不能在2011年8月31日前披露本次半年报的,应当在2011年8月15日前向本所提交书面说明,并公布不能如期披露本次半年报的原因、解决方案和延迟披露的最后期限。

  对于未在法定期间内披露本次半年报的公司,深交所将按照相关规则的规定对其股票及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并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创业板上市公司将从复牌之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1分2分3分4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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