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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索赔犯难

2011年06月30日 05:42 来源: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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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张鸿鹏/文 柳涛/图 实习生 黄晓燕)昨日上午,家住福州湖东路“福三中”公交车站附近小区的刘女士心情低落,小区附近一棵古榕树树干突然断裂,10余米长的“断臂”砸到自家轿车上,更糟的是,她不知道自己的损失该由谁来赔?

  目击者鲍师傅说,事情发生在上午8时50分许,他正在屋里吃饭,突然就听见屋外传来“咔嚓”一声巨响,他跑出门一看,附近一棵古榕树10余米长的树干断裂,将一旁一座两层楼高的办公楼屋檐砸塌,随后,倾倒的树枝又砸到一辆停靠在小区内的轿车上。轿车车顶棚被砸凹,后挡风玻璃也有部分碎裂,“所幸当时没人经过,要不就完了”。

  鲍师傅说,“断臂”榕树有挂牌,属于二级保护的名木古树,倒下的树干直径近1米。

  事后,轿车车主刘女士赶到。“车没上保险,被砸成这样,至少得花几千块钱才能修好。 ”刘女士说,倒下的树干有被白蚁侵蚀的痕迹,所以她认为绿化部门有责任。

  现场的园林部门工作人员说,树干倾倒的原因他们并不清楚,他们只是负责将树干清理走,至于刘女士所说的赔偿问题,并不归他们负责。

  律师说法>>

  树倒砸车 受害者取证难

  树干倾倒砸了车,这到底该由谁来负责?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丁兆增副教授说,如果树木在倾倒之前就已经表现出存在危险,如出现枯死迹象等,园林部门却没有及时处理排险,那么存在赔偿责任。

  但如果树木倾倒前,外观上看不出存在任何危险性,那就属于一种不可抗力的事件,绿化部门可以以此为由提出免责。

  丁兆增说,树木倾倒砸中轿车属于一般侵权行为,需要由受害人一方举证,证明园林部门在管理过程中存在疏忽,但从举证能力的角度看,受害人一方相对处于弱势。

  “只能期望园林部门加强日常维护监督管理,尽到安全维护义务。”丁兆增说,另一方面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充分考虑类似案件情况,从举证责任入手进行立法,由园林部门来完成举证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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