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01日 03:50 来源:现代快报
近期不少B股公司开始分红,一些投资者惊讶地发现:一向不征税的B股分红款也开始征税了。据悉,与A股股东一样,B股股东目前所需要交纳的个税享受五折优惠,即按10%的税率征收。记者采访发现,从2001年开始境内投资者享受的B股分红不征税优惠,竟然查不到政策依据。
免税优惠政策不再
记者在网上看到,不少网友对B股突然开始征税相当不解。网民lukythai表示:今年起开始对B股分红收税,却没有在任何公开媒体上刊发通知,这对纳税群体非常不尊重,也不公平。另一网友表示:最近B股大跌主要原因应该就是这个征税政策,这意味着股票价值要减少10%以上,因此很多投资者对B股市场失去信心。
记者为此采访了一些B股上市公司。华东一家上市公司的董秘发牢骚说:“股东不知道今年要交税,公司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的,一样也不知道,还是年初我们在国家税务网上查到后,打电话去才证实的。”
记者查询发现,今年1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11年第2号公告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我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在这个目录中,总共有699个文件全文失效废止,87个文件部分条款失效废止。
记者看到,能够给予B股股东优惠的国税发〔1993〕45号文《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取得股票(股权)转让收益和股息所得税收问题的通知》名列其中。根据该通知,对持有海外股份的外籍个人,从发行该海外股份的中国企业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中国个人所得税。该文件被废止后,H股和B股的外籍个人股东免税就不可能了。
免税十年竟无依据
虽然上述文件能够解释B股股东要交税的政策依据来源,但有两个问题令人费解:一、这份2011年公告废止的文件,理应在公告后也就是在2011年才生效,为何要对2010年产生的红利征税呢?二、45号文讲的是外籍个人股东的征税问题,为何该文件被废止,作为中国居民的B股投资者也要被征税呢?
对于第一个问题,广东一家上市公司的董秘告诉记者,对B股分红征的税,是一种所得税,通俗讲就是拿钱的时候交的税,因此,什么时候拿到钱就适用那时候的政策,而不管你这笔钱是什么时候赚来的。对于第二个问题,在B股上市的丽珠公司专业人士称,B股一度是不允许境内居民购买的,因此税务总局当年制定有关分红的税收文件时只针对外籍人士。2001年中国证监会同意B股对境内投资者开放,国家税务总局却并没有出台相关的配套文件,所以企业就参照45号文,给所有B股股东免税待遇。
如此看来,自2001年以来这十年,B股境内投资者所享受的分红暂不征收所得税的待遇,竟然没有什么政策依据。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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