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01日 03:50 来源:现代快报
沪深交易所6月29日分别发布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2011年6月30日前上市的公司,应于8月31日前完成半年报披露工作。创业板上市公司如无法在该期限内完成半年报披露,将从复牌之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深交所要求,2011年7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新上市的公司,未在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中披露2011年半年度财务会计资料的,也应当同一期限内披露半年报。
《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