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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内超限运输三次 吊销营运证

2011年07月01日 06:44 来源:荆楚网-楚天金报

  楚天金报讯 金报讯 记者胡诚 通讯员高斌报道: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将吊销车辆即货车司机营运证。昨日,记者从省公路局获悉,由国务院颁布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今日正式实施。该条例加大了公路“治超”的力度。

  据省公路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条列的实施,对公路超限运输作出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严厉的处罚,将有效遏制各种超限现象。

  此外,条例还对交通运输生产企业制订了严厉的处罚制度,即不按规定改装车辆或被吊销资质证书,违法运输车辆总数超过10%的,将被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甚至会被吊销道路经营许可证。

  对于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也加大了处罚力度,其中擅自改装运输车辆的企业,最高将处以20万元重罚。如果车辆装载物掉落、遗洒、飘散后,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员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道路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至于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除了要善后,还将被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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