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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 第四个五年计划

2011年07月01日 08:28 来源:经济日报

  1970年2月15日至3月21日召开的全国计划会议,讨论拟定了《1970年国民经济计划和第四个五年国民经济计划纲要(草案)》。《纲要(草案)》总要求是:“四五”期间要狠抓战备,集中力量建设战略后方,建立不同水平、各有特点、各自为战、大力协同的经济协作区,初步建成我国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

  《纲要(草案)》提出,到1975年,钢产量为3500万吨至4000万吨,生产能力达到4000万吨以上;“四五”期间将内地建成一个部门比较齐全、工农业协调发展的强大战略后方,内地的工业要大分散、小集中;工厂布点要“靠山、分散、隐蔽”;把全国划分为十个经济协作区,建设比较强大的农业、轻工业和比较发达的交通运输业;农业要以粮为纲,全面发展,耕作机械化程度达到40%至50%。“四五”期间,除少数产品由于受资源限制,需要由国家统一调配外,一般轻工业产品都要根据各自的条件,尽可能做到省、自治区自给等。

  1971年底,绝大部分经济指标都按原计划完成。与此同时,国民经济出现了“三个突破”的严重局面,即职工人数突破5000万,工资支出突破300亿元,粮食销售量突破800亿斤,大大超出预定计划,给国民经济各方面带来一系列问题。

  1972年至1973年间,国务院采取果断措施对国民经济的若干基本关系进行调整。针对“三个突破”,国务院要求:大力压缩基建规模,精简职工人数,加强对劳动工资的总体控制;整顿粮食统销工作,压缩不合理的供应;调整农轻重的比例关系,把钢产量等高指标减下来;调整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关系,适当降低国防建设费用;降低“四五”计划中原定的各种过高的经济指标,加强经济工作中的集中统一领导,强调统一计划和遵守纪律。经过调整,国民经济内部的比例失调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1975年,“四五”计划的农业总产值、工业总产值和大多数产品产量指标已经按照计划要求完成。“四五”期间施工的大中型项目共有2579个,全部建成投产的有700多个,其中有全长820公里的湘黔铁路、全长753公里的焦枝铁路、我国第一条电气化铁路宝成铁路电气化工程、大港油田、刘家峡水电站等。这些施工项目的完成大大增加了生产能力,进一步改变了生产布局。农业科学上育成了强优势的籼型杂交水稻,并在南方13个省、市、自治区试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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