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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社保 应聘者最关注

2011年07月03日 06:04 来源:荆楚网-楚天金报

  楚天金报讯 金报讯 记者李秋芳、解鸿震 实习生杨小娟报道:《社会保险法》(简称《社保法》)本月1日起开始实施。记者从招聘会上了解到,用人单位是否缴纳社保费,成了时下应聘者关注的焦点。有些应聘者甚至把用人单位是否提供社保,作为谋职的第一选择条件。

  昨日,记者在武昌举行的多场招聘会上发现,在《社保法》实施之际,社保成了应聘者关心的新焦点。想找财务类岗位的陈小姐称,以前对社保不太了解,忽视了这个问题;现在《社保法》实施,从报纸上对社保有了更多了解,如今找工作就是为了找家相对稳定的、能提供社保的单位。毕竟,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对自己有长远的好处。

  应聘中,也有令陈小姐失望的地方。记者跟她一起查看招聘简章,发现有的用人单位明确注明提供“五险”(指社保中的五大保险);有的单位则注明提供“三险”;有的则只注明工资待遇,对社保只字未提。一家生物科技公司招聘文员,记者以应聘者身份询问有无社保,对方称待转正一年后,才有可能提供社保。

  记者从其他多家招聘会上也了解到,像陈小姐这样冲着社保去应聘的不在少数。有多年营销经验的吴先生准备跳槽,原因就是对《社保法》有所了解后,想找家能提供“五险”的公司,长期干下去。多名应聘者还告诉记者,他们会通过询问是否提供社保,来判定用人单位是否正规、管理是否规范,正如吴先生所说,“国家规定的社保都不提供,很难想象这样的公司能有长远的发展前景”。

  另外,一些招聘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则称,将通过扩大社保险种,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就此,武汉人力资源市场国家高级职业指导师李永洪向记者表示,在7月1日之前,有些应聘者可能迫于工作难找的压力,不得不进入一些不缴社保的用人单位;同时,有些用人单位出于成本考虑,逃避缴纳社保。《社保法》实施后,提供社保成为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具有强制性;否则就是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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