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04日 10:12 来源:中国经营网
7月3日,中红博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翁涛通过其微博(http://weibo.com)称,郭美美是其朋友王军的女友。
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已被红十字会暂停一切活动,红十字会将邀请审计机构对其财务进行审计。7月3日,中红博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翁涛通过其微博称,郭美美是其朋友王军的女友。
(郭美美)
郭美美男友身份曝光
经历了十多天的网友、媒体大调查后,商红会及几家关联公司都浮出了水面。中红博爱便是其中重要的一家。
中红博爱成立之初,乃由王鼎市场营销咨询有限公司和北京圣华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分别出资1500万元和3500万元注册成立。但商红会副秘书长李庆一也曾称,王鼎公司的1500万也是由圣华杰垫付。
后来,圣华杰持有的中红博爱股份经过了两次转手。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北京方圆伟业投资有限公司接手圣华杰股份后,又将其转让给了深圳物华投资有限公司和自然人杨伊文。
7月3日,商业红会的关联公司中红博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首席执行官翁涛表示,郭美美男友是中红博爱公司前董事王军。
3日,中红博爱法人代表、首席执行官翁涛在微博中透露,“据王军说,是他新认识的女朋友。”炫富事件发生后,王军已辞职。此前网友曝料郭美美在深圳有一辆兰博基尼,就挂在王军名下。网友挖掘的资料显示,王军1969年出生。
3日,中红博爱公司在声明中称,“我公司是‘社区博爱服务站’项目投资方,资金均为投资方的自有资金,不存在‘善款’黑幕。”翁涛说,他们不追求高利润,10%至15%就不错了,盈利按股份分配。三年来,中红博爱的法人三易其主。资料显示,公司现在大股东是深圳物华投资有限公司,但王鼎公司自始至终都占30%的股份。
翁涛在微博上表示,中红博爱的大股东(即深圳物华)持60%股份,王鼎公司持30%股份。大股东资金为自有资金,王鼎公司则仍然没有出资,其所投资金由大股东垫付。翁涛在微博上承认,自己是深圳物华的大股东,王军持有深圳物华10%的股份,郭美美则是王军“新认识的女朋友”。而据此前网友的人肉搜索,郭美美相片中的兰博基尼车主名字是王军,湖南人,东方明星影视交流有限公司董事和湖南区总经理。
郭美美是王军女友这一说法,在网友中相信与质疑之声并存。
翁涛是在6月22日开始关注郭美美炫富事件的,同一天,他的朋友兼生意伙伴、投资人王军告诉他,是自己认识的一个女孩贪玩,在网上惹了祸,此时翁涛并不知道,郭美美是王军的新女朋友。
翁涛说,王军长期居于深圳,以前做房地产赚了钱,现在个人没有平台公司,只是看到感兴趣的项目就会做一点投资,也不参与具体管理。
翁涛介绍,在自己占90%股份的深圳物华投资有限公司,王军通过太太的身份,投资了10%股份。今年物华公司收购中红博爱,王军在投资中红博爱的5000万元中,出了500万元。中红博爱现在还处于筹备阶段,还在装修、招聘,王军并未在其中任职。
翁涛短信称,6月22日晚7时36分,翁涛给王军发短信说:“一个开着马车提着马包充满了奢华时尚挥霍的表象,和标注着中国红十字会商务总经理的身份格格不入,这回可真是红了,连中国红十字会官方网站都出来辟谣,网上有成千上万的对红十字会的攻击信息,这种玩笑开不得,也是不道德和不负责任的。”
“王军觉得很好玩,开始没当一回事”,翁涛说。
6月24日,红十字总会已经在官网发表声明,商红会也进入人们视野,翁涛基本上知道郭美美是王军的“女朋友”了,又发了一条很长的短信劝王军面对,王军回复短信说:“你小题大做了,属愚人之见,此等无聊之事,能说明什么?”
深圳物华成立于2011年3月,为了收购“博爱小站”项目而专门成立,“其实就是一个壳,现在还没有挂牌。”翁涛说。9123456789>>
7月3日,中红博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翁涛通过其微博称,郭美美是其朋友王军的女友。
郭美美事件发生后,翁涛曾致电王军,询问他是不是许给了郭美美什么职位,王军加以否认,并解释说,可能是他在与朋友聊天中谈及红十字会,郭美美在旁边听到,觉得红十字会有名,便像炫名牌一样,给自己封了个“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职务。
翁涛称,王军与红十字会并没有直接联系,“他只跟我去北京开了一次会”。
多次易手的“博爱小站”
随着郭美美事件的一步步深入,中红博爱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这家公司被认为是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关联公司,而其运作的“博爱小站”项目,也使外界质疑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以公益为名,实行商业运作。
2002年,红十字总会和民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社区中开展社会服务、宣传培训、募捐救助等人道主义工作。2003年6月,红十字总会和民政部又下发《关于开展全国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活动的意见》,并将有固定场所和经费有保障列为社区红十字示范市(区)的标准,其中,规定社区服务经费来源为“政府给予一定的经济支持,红十字会会员会费缴纳齐全,通过多渠道募捐和开展低偿、有偿服务等收入”。
在此背景下,博爱社区服务站项目启动,也即此后的的“博爱小站”项目,具体而言,此项目即在社区中设立红色的无动车房车,车内设有空调、病床、轮椅、担架、饮水机、血压仪、急救箱等。提供的服务项目包括:紧急救助、健康宣传、量血压、保险咨询销售等。
据了解,此项目由红十字总会推动,具体承办方为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最初的合作方为首钢集团,此后首钢退出。
2007年,香港上市公司民丰控股(HK.00279.HK)开始介入“博爱小站”项目。当年9月,民丰控股发布公告,宣布与北京王鼎市场营销咨询有限公司(下称王鼎公司)成立民丰博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中,民丰控股出资3500万元,占股70%;王鼎公司出资1500万元,占股30%。合资公司法人代表为王彦达,王彦达为王鼎公司法定代表人,也是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副会长王树民的女儿,而王鼎公司的副总经理李庆一,亦担任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的副秘书长。合资公司的主要业务正是在全国推行“红十字万站进社区活动”。
合资公司成立仅一年后,2008年8月18日,民丰控股发布公告称,中止与王鼎公司的合作伙伴关系。“听说后来由于金融海啸,没钱,所以不做了。”翁涛表示。据了解,2007年下半年,深圳企业天略集团也曾有意参与运作“博爱小站”项目,但“由于担心风险放弃”。
据知情人士介绍,在与民丰控投的合作失败后,为接手“博爱小站”项目,王鼎公司再次组建了一家公司中红博爱资产管理公司。工商资料显示,中红博爱成立于2008年6月,由北京圣华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王鼎公司分别出资3500万元和1500万元组成。根据双方约定,王鼎公司的出资由合作方垫付,中红博爱最初的法人代表为王抗美,此人亦是圣华杰公司的法人代表。中红博爱接手“博爱小站”项目后,仍因资金问题,无法大规模建设服务站,至今仅建成十几个。
2011年2月,“博爱小站”再度转手,圣华杰公司将中红博爱70%股份转让给北京方圆伟业投资有限公司,中红博爱的法人代表亦更换为方圆伟业工作人员温敏伊,温敏伊的丈夫谢某为方圆伟业股东之一。据知情人士介绍,因方圆伟业没在固定时间完成融资,还不到一个月,只好将中红博爱股份转让。
接盘者深圳物华
翁涛正是此时介入“博爱小站”项目的。据翁涛称,2011年春节以后,经中间人杨伊文介绍,他到北京考查了“博爱小站”项目。4月份,翁涛以深圳物华名义与方圆伟业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取得了中红博爱60%股份,另30%股份仍有北京王鼎公司持有,中间人杨伊文则获得了10%股份。9<<123456789>>
7月3日,中红博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翁涛通过其微博称,郭美美是其朋友王军的女友。
据翁涛称,郭美美事发前,“博爱小站”已处于设计阶段,原本预计8月份开始具体实施。6月22日,中红博爱刚刚发出了招聘广告。随即,郭美美事发,所有计划只能暂停。
翁涛表示,之所以参与“博爱小站”项目,是“因为它是一个公益项目,有国家的各项法规来支持”“公益需要和商业结合起来,公益才能做大,才能持续发展下去,这是比较有意义的事情”。他表示,他参与“博爱小站”项目,并非仅仅为了盈利,“如果想挣钱有更多的项目可以做。”翁涛声称,如果项目盈利超过15%,除了将部分收入投入于“博爱小站”滚动发展外,其余收益将用作公益。
按照翁涛的说法,他们计划在全国建立3万个“博爱小站”,投资约30亿元。据他测算,在设备维护,人员开支等方面,每年还需要20亿元。
在翁涛设想的商业模式中,“博爱小站”最直接的收益来自于广告,“一年应该有十亿八亿,另外小站有15平米,还可以做点别的与红十字会精神不相违背的项目”。
翁涛的另一个设想是,先期投入5000万元,构建出一个好的商业模式,之后就引进合作者,“只要你把平台搭好,不愁没有人来投资”。
至于红总会与商红会,翁涛说:“我们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
商红会:借红十字会名义获取收益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通过红十字会的名义,在商场、社区、火车站候车室等处,免费放置广告橱窗,通过广告获取收益。为体现红十字公益性质,广告橱窗被冠以“顾客紧急救护系统”、“博爱之窗”、“博爱服务站”等名称,并分别附带急救用品、灭火逃生器具、药品等,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推进。
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副秘书长、王鼎公司副总经理李庆一发来《王鼎公司与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的来龙去脉》一文。根据该文说法,商红会成立的初衷就是为了实施王树民策划的一个项目,而为了弥补商红会的人员和经费不足,王树民又成立了王鼎公司。而王树民策划的这个项目,本质上就是一个户外广告载体,通过销售广告获利,因为借了红十字会的名义,而不需要十年来以各种形式进行运作。
王鼎,一个在郭美美事件里被不断提及的公司,它与商红会同一年诞生、深度介入商红会所有项目,注册资金仅10万元却注资1500万元参与建立中红博爱资产管理公司,而此前证实,王鼎公司现在的法人代表王彦达正是王鼎创始人、商红会副会长王树民的女儿。
大名鼎鼎的王鼎,究竟是从哪里来?
按照王鼎昨天凌晨发来的文章的说法,实际上,是先有王树民的创意,而后有了商红会,再有了为商红会而生的王鼎。
文中称,2000年,王树民策划了在大中型零售企业安装“顾客紧急救护系统”项目,为了实施该项目,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提出申请成立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并被批准成立。王树民担任商红会兼职副会长。
文中称,由于商红会没有任何拨款和资金支持,“为了弥补商红会人员和经费不足的问题,王树民同志创办了北京王鼎市场营销咨询有限公司,开始探索公益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化模式。”
而王鼎公司之所以取名王鼎,是因为那是王树民的笔名。据了解,王树民1952年出生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裕县,在营销策划领域有一定名气,也喜欢文学,会写诗。
从中国红十字会的官网上找到了王树民2000年的那个导致商红会诞生的策划项目———“顾客紧急救护系统”。它是2001年中国红十字会大事记中的一项:11月28日,由红十字会与中国商业联合会联合开展的“全国商业企业顾客紧急救护系统”启动仪式在京举行。
当时,这个项目在地方红十字会的推动下曾取得一定进展,但也遭到了非议,特别是在广州和深圳,有商场反映自己早就备有急救用品等。而《中国质量报》2002年一篇报道则详细描述了这个“顾客紧急救护系统”的样子:外形很像柜式空调机,正面是由很多可以翻转的彩色页片构成的广告屏幕,几秒钟就变换一种广告内容。一些安装了这个系统的商场,连服务员都把它当“广告灯箱”。9<<123456789>>
7月3日,中红博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翁涛通过其微博称,郭美美是其朋友王军的女友。
据了解,这一项目后来夭折。2006年左右,项目变身为“博爱之窗”,但商场依然不买账。2008年,商红会把公安部消防局拉了进来,又变身为“消防安全宣传(应急)站”,借助消防部门对商场的强大影响力进行推广。当时的宣传称“三年时间内在全国7600个商场、超市,7000个长途汽车站、水运码头,20000个社区和500个地铁,建立35000个消防安全宣传(应急)站”。在热闹了一阵子后,最后还是不了了之。
商红会一位负责人在讲述了这个博爱之窗的很多意义之后称,商场寸土寸金,而博爱之窗要占据的是类似扶梯口这样的好位置,并且还带着播放广告的屏幕,商场对此非常抗拒。
王鼎商红会连账务都不分
此前,报道了商红会没有注册、没有法人资格、没有拨款的消息,工作经费靠企业捐赠,王鼎就承担了一部分。后来,商红会副秘书长李庆一接受采访时明确承认自商红会成立至2005年,办公经费和工作人员差旅费均由王鼎公司承担,“该公司还派出多位工作人员负责商红会的工作,工资由公司发放。”
那么,商红会一年的运作费用有多少呢?至今商红会一直没有公开过相关账目,不过据一位商红会负责人介绍,“一年大概要几十万元。”
但王鼎本来就是为商红会而生,对于出人、出钱,而且还不拿工资,似乎谁都没有意见。直到郭美美事件把很少有人知道的商红会推到公众面前。
商红会秘书长孙莲此前称,商红会所有项目都因种种原因而停滞或夭折。王鼎声明文章中举了一个和其他部门合作的成功案例:2002年,王鼎和中国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铁道分会合作,策划了在全国铁路火车站候车室的“公共吸烟亭”项目,“在全国170个火车站的候车大厅修建了400多个吸烟亭,亭体开发为广告媒体,投资商因此获利颇丰。”王鼎由此获得不菲的咨询费。
有关部门 策划公司 投资方,权力 项目创意 资金,这是王鼎一直在努力实践的运作模式,但在商红会的市场化实践中却多次遇到问题,据商红会秘书长孙莲介绍,商红会还没有一个真正成功的项目。
同时,对于南都报道的王鼎连年亏损一事,王鼎副总经理李庆一称,因为自己全面转去做红十字会的有关工作,导致公司自身业务再没有新的增长,咨询业务滑坡,致使公司连年亏损。
王树民也承认,王鼎现在的法人代表王彦达就是自己的女儿。
王鼎在声明文章中,大段描述了中红博爱公司正在实施的、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主办的全国红十字万站进社区项目,“该项目以无动力房车为载体,在全国3万个社区建立红十字博爱服务站的方式为各级红十字会推广人道、博爱、奉献的理念和在社区开展便民服务。目前,该项目在北京、天津、青岛等地正在实施。”
文章承认该项目由王鼎公司策划,并写到“从该公司(中红博爱)的宣传材料和相关招聘信息,有网友发现,与郭美美在微博中第一次回应的相关内容高度相似”,但是,文章并未提及郭美美是否与该公司或该项目有关。
王鼎在文中提出,公益事业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在国外有很成熟的体系和操作方法,在国内,“全国公交系统的公共汽车候车亭就是典型的公益事业市场运作模式”,而商红会十年来就是“想通过市场化的途径化解我国公益组织面临的窘境。”
十年前,商红会、王鼎因为“博爱之窗”项目而成立,十年后,商红会、王鼎因为“博爱小站”项目和郭美美事件而被公众关注。商红会这个成立十年未注册、一直通过关联企业实体从事商业经营的“公益组织”,正面临来自社会各界的前所未有的质疑。
红十字会:“体制内”公益组织
据财新《新世纪》报道多位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红十字会组织机构庞大,业务模式不透明,运作十分神秘。正是这种“神秘”的存在方式,助推红十字会的信任危机愈演愈烈。9<<123456789>>
7月3日,中红博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翁涛通过其微博称,郭美美是其朋友王军的女友。
中国红十字会在外人眼中颇显神秘,与其独特身份有关。
中国红十字会是国际红十字会运动的成员。国际红十字会创办于1863年,是一个遍布全球的慈善救援组织,最初使命是为战争和武装暴力的受害者提供人道保护和援助。一百多年来,共获得三次诺贝尔和平奖,具有极大的号召力和权威性。
中国红十字会1904年成立。1952年7月,国际红十字会承认其为中国惟一合法的全国性红十字会。中国红十字会因而成为1949年后中国在国际组织中第一个恢复合法席位的团体。
1993年,中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根据《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现任名誉会长为国家主席胡锦涛。
从性质上看,中国红十字会应归于慈善公益组织。但清华大学NGO研究所王名教授称,中国各级红十字会并不同于其他公益组织。《红十字会法》赋予其独特的地位,比如免予社会团体登记、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享有部分财政拨款等。
按理,红十字会的精神要求其“中立”于政治之外、“独立”于政府之外。一般而言,定位于民间机构的红十字会,其经费源于社会的捐赠。
很多国家也有政府以公共财政购买服务而划拨的经费。正如中国红十字会秘书长王汝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所说,一些国家的红十字会,政府拨款或购买服务的比例“比我们还要大”。
但不同的是,在中国特殊的大环境下,红十字会与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等组织,都是“中央编办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机关”,更像是一个政府机构。
在人事编制上,中组部和人事部于1996年联合发出一份《关于印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机关参照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把红十字会总会的工作人员招聘,纳入国家公务员序列,且为副部级单位。
在资金上,按照《红十字会法》的规定,“人民政府对红十字会给予支持和资助。”其经费来源,在红十字会会员缴纳的会费、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捐赠的款物、动产和不动产的收入之外,便是政府拨款。
中国红十字会2007年统计数据公报显示,当年红十字会总会从政府部门共获得拨款29339万元,占其全部经费的46%。整个红十字会系统则共获得政府拨款60538万元。
据各省关于《红十字会法》的实施办法,凡县级及以上红十字会,其行政运行费用均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
多名业内人士均认为,红十字会属“体制内”机构,是官办慈善组织。
红十字会架构迷宫
几十年来,中国红十字会叠床架屋,组织日益庞大。即便是红十字会系统内部人士,也认为这样庞杂的体系,很难把关系彻底理顺。
据中国红十字会官方网站,中国红十字会有31个省级分会和新疆建设兵团分会、333个地级分会、2860个县级分会。此外,铁路和商业系统有红十字会,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也有红十字会。共有9.5万个基层组织,团体会员单位12万个,志愿者113.2万人,会员总数2398万人。
中国红十字会最高机构为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其下三个层级分别为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执行委员会。在执行委员会下,又分为专门工作委员会、红十字总会和其他各级红十字会。
红十字会组织架构亦和中国政府相似。在这个庞大的体系中,铁路和商业系统红十字会较为“特殊”,因为这是建立在行业内的分会。红十字会将其列为“非行政序列”。与之对应的则是红十字总会和地方分会等有“行政序列”的红十字会。
在“非行政序列”的红十字会中,铁路系统和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下称商红会)属全国性行业红十字会。级别相当于省级红十字会,但其下无分支。此外,省以下级别的非行政序列红十字会还有20个。其中,仅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就有团体会员2400个。
所谓“非行政序列”,据王汝鹏解释,其实就是没有正规的人事编制,“他们的工作人员都是兼职的”。9<<12345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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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体制内的社会团体,中国红十字会也面临用人体制不畅、工作效率低下、人浮于事等问题。在2000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就对包括红十字总会在内的21个群众团体机关机构提出改革意见,要求其“理顺职责关系、克服行政化倾向,精简人员编制,优化人员结构”。
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工作意见的通知》,表示要“理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从挂靠于卫生行政部门逐步向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转变”。
不过,根据红十字会的统计,直到2007年底,在地市级红十字会中,理顺机构只有81.7%,而在县级红十字会中,理顺机构只占到了26.8%。
商红会的地位,是引发这场“红十字危机”的疑问之一。据《红十字会法》规定,中国红十字总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地方各级红十字会、行业红十字会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也就是说,商红会只有根据《社会团体登记条例》经过民政部门登记,才能成为一个独立的社会团体法人,独立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王汝鹏表示,红十字总会对于行业系统红十字会的管理,是一种“指导性”关系。总会不参与对行业系统红十字会干部的任免,不拨给其工作经费。它的主管单位是商业联合会。
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认为,在目前法律框架下,商红会不是独立社团法人,使用红十字标志,其行为后果和法律责任应由红十字总会来承担。它所遭遇的质疑,也应由红十字总会出面解释和澄清。
一直从事NGO组织研究的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培峰指出,在中国社团组织双重管理体制下,商业联合会和红十字总会对商红会具有双重的业务指导关系。从目前来看,红十字总会对于商红会的业务指导缺乏有效约束,完全流于形式。
为此论断可做注脚的是,王汝鹏在回答媒体提问时,表示自己都不知道商红会到底在哪里办公。
红十字会:公益与商业纠缠
在现实中,红十字会这个庞大的系统,按照“上级指导下级,行政序列指导非行政序列”的原则运转。
被计入“业务工作统计表”的业务主要包括:救灾救助、救护、无偿献血、预防艾滋病、遗体捐献登记、社区公益服务站点、宣传和对外联络等。
这些业务,大致可被分作常规业务和非常规业务。据红十字会2007年的数据统计,这一年,红十字会培训师资25638人,培训救护员2166985人,向12905372人普及了救护防病知识,通过红十字会无偿献血的人数有8536664人,向17301402人普及了艾滋病知识,完成遗体登记14537例。
在红十字总会的机构设置中,以上业务均由赈济救护部管理。在具体操作上,与培训和普及知识对应的是总会训练中心;与献血等对应的是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这些均属于红十字总会事业单位。
广州一位基层红十字会负责人告诉称,在常规业务范畴中,上级对下级的“指导”就是,“上级红十字会让我们干什么,我们就干什么。比如上级发函要求献血,我们就去发动志愿者献血。上级会有少量的经费补助。”
各级财政对红十字会的预算内拨款并不匮乏。但是,除了公共财政对行政运行费用的支持,红十字会还谋求收取各种费用。这也常常遭到舆论对其公益性的质疑。
例如,各地的红十字会在开展“群众性现场救护培训”时,就要收取培训费和教材资料费。不同地区价格不一,一般每人每课时4元钱。又例如无偿献血,北京的医院从血站领血,一袋200cc的血需要210块钱;医院给病人配血,再收10块钱,共220块钱。据称该价格是由物价部门根据采血、运输、检测等流程成本核算而来。
另一类非常规业务,主要是指救灾救助工作和具体的项目。按照相关法律,在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下,红十字会可向公众募集资金,既可设置募捐箱,也可开展义演、义卖、义赛等活动。9<<123456789>>
7月3日,中红博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翁涛通过其微博称,郭美美是其朋友王军的女友。
同时,各级红十字会也可根据救灾、救助和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需要依法接受捐赠。
按照《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管理办法》,红十字会可按国际红十字会“惯例”,从捐款中提取不超过6.5%的管理费。
红十字会还可以从资产保值增值的角度出发,进行投资或商业运作,以获取动产和不动产的收入。
不过,不同来源的收入,如何分配在不同类型的支出上,公众难以获得进一步的信息。
红十字会创收冲动
由于红十字会财务信息及运作模式不甚透明,此次商红会和一些企业千丝万缕的联系,引发了公众不满。
《红十字会法》规定:“红十字会为开展救助工作,可以进行募捐活动。”这是公众与红十字会发生直接关系的重要环节,也是直接构建红十字会公信力的环节。但募款环节疑点重重。
2009年,中国红十字会第八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对红十字会的募捐行为做出了具体的规定。该规定将此前条例中3%-5%的管理费,提高到6.5%。前后两份文件均特别强调,这是国际红十字会的“惯例”。
该《办法》规定,“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在本辖区或本行业内开展募捐工作。未经总会批准,不得在辖区外或行业外开展募捐工作。”而在辖区内或者本行业内,该《办法》给予各级红十字会充分的授权。
究竟什么级别的红十字会可以募捐,各省各有规定。内蒙古、辽宁、安徽、北京等地需省级红十字会统一管理,浙江、广西、河南、宁夏则是市级红十字会管理,广东、江苏、吉林等省是“地方各级红十字会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最为宽松的当属商红会。以“博爱之窗”项目为例,各企业红十字会均可在营业单位的显著位置摆放“博爱之窗”——包括急救物品柜(内置1副担架和20多种急救药品)、捐款箱和宣传灯箱。该捐款箱中所募集款项的50%由各商业企业红十字会用于救助本企业危困职工,20%用于补充急救药品消耗,30%由商红会统筹安排,用于其他救助项目。
“博爱之窗”项目并不违反红十字会的相关规定。因为《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管理办法》明确,在募捐环节,“可在机场、车站、宾馆、商场、银行、医院、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募捐箱”;至于捐赠财产的使用环节,该办法规定,“由接受捐赠的红十字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独立自主地管理处分”。
不过,该项目仍然引发公众质疑——宣传灯箱由北京世纪开源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独家承担运营工作,作为非营利的公益组织,是否可以进行广告等市场营销?募集款项50%用于救助本企业的职工,是否合理?《办法》对此并无明确规定。
该《办法》还为红十字会与其他组织合作提供了依据:“对于接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一般应由各级红十字会实施,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他公益性民间组织实施,或与具有较强执行能力和较好影响力的企业等社会力量合作实施,但应当加强监督管理。”
现实中,这样的监督管理付诸阙如。
一位业内人士称,“目前中国企业的捐赠,更注重社会影响而不是社会效果。所以每一个项目,都会有盛大的启动仪式。仪式上相关领导悉数出席,媒体捧场。社会上已经存在一个产业链,专门和公益组织合作举办慈善项目启动仪式,已经非常专业。”
不少业内人士指出,公益组织当然可以有收益,但关键是必须遵循非盈利原则,不可对公益收益再次分配。
6月30日,商红会副秘书长李庆一给媒体发出《王鼎公司与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的来龙去脉》函件,证实商红会副会长王树民及其女儿作为法定代表人掌控下的北京王鼎市场营销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中谋智国广告有限公司,以及王鼎公司作为股东的中红博爱资产管理公司,都参与了商红会的各种公益活动。9<<123456789>>
7月3日,中红博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翁涛通过其微博称,郭美美是其朋友王军的女友。
这封函件申明,这种公司参与,是为了“探索公益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化模式”。
红十字总会曾经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商红会从来没有从事过商业活动。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表示,如果商红会跟某个企业进行合作且有分成,又未告知公众,这跟捐赠的意愿是相违背的。如果有慈善机构的经营性收入,一定要用于慈善事业。但是如果和企业有关联交易,则是严重违规。即使没有分成,作为一个红十字的老牌子,如果过多地和商业机构联合在一起,也会淡化这个组织的公益性质。
如何处理跟企业的关系?红十字国际委员的“公司支持集团”可做一种参考。国际红十字会的资金大部分来自于各国政府和欧盟,除从私营企业购买物品和服务,很少和私营企业进行有计划的联系。近十几年来,为了使资金多元化,国际红十字会安排了位于瑞士的七家公司加入“公司支持集团”,每家公司都要给予捐助。选择公司具有一定道德标准,目的是保证其政策和行为,与红十字会的身份与使命不相矛盾。
上述业内人士表示,和社会力量合作做慈善项目是基金会发展的趋势,“关键是这种合作是否真正公开透明?遗憾的是,在提取项目管理费之后,再从善款中报销交通费、通讯费、甚至行政办公费用,目前都成为潜规则了。”
争议商红会的商业性
在网友探究郭美美身份之外,商红会带有商业性的运作模式、其与私营企业的合作模式也一直是舆论关注的焦点。
此前,商红会副秘书长、王鼎公司副总经理李庆一曾给多家媒体发布通稿。根据通稿内容,商红会成立之初,乃是为了实施王树民策划的“顾客紧急救护系统”项目,因此便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提出申请成立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并获批准。王树民也被聘为商红会兼职副会长。而商红会没有任何拨款和资金支持,王树民便成立了王鼎公司,以“弥补商红会人员和经费不足问题”。
此后,商红会推动了多个项目的运行。商红会发给媒体的第二份通稿中称,商红会成立至今,推动过顾客紧急救护系统、博爱之窗、红十字博爱服务站、红十字校园安全行动、红十字青少年视力关爱工程这些项目。
不少项目与王鼎公司存在紧密关系。在商红会的第一份通稿中,证实了顾客紧急救护系统和红十字博爱服务站,均由王鼎公司策划。而据王树民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他和王鼎公司凭借智慧和创意,从策划的项目中获取应有的收益无可指摘。
而在王鼎公司策划的项目中,也能见到红十字会的身影。王树民成立商红会的理由顾客紧急救护系统,便得到了红十字会总会的推广。新华网此前的报道称,由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北京通成推广公交广告有限公司共同组织实施了全国大型零售商业企业顾客紧急救护系统。
红十字博爱服务站的形式则是社区居民服务点,公开资料显示,此项目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主办、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承办。王鼎公司作为股东的中红博爱公司实际执行。但在现实中,它的功能之一是成为了保险公司的销售渠道,中国人寿就曾经通过这个渠道销售保险产品。香港上市的民丰控股当时与王鼎公司合作,也正是看中了博爱社区服务站可以作为其金融和保险产品的庞大销售渠道。
呼唤阳光慈善
是否真正公开透明,恰是公众对红十字会的最大质疑。
审计署披露,2010年,红十字总会下辖干细胞管理中心未经批准,在“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项目中,列支与该项目内容无关的抽检费、总会新闻发布费和会议费22.48万元。
事实上,红十字会对监管环节也有规定,“各级红十字会接受的捐赠财产,包括从捐款中支出的用于支持红十字事业发展的资金和项目支持费的使用、管理情况,应每年向理事会报告并定期向社会公告,接受国家审计部门、审计机构的审计。”9<<123456789>>
7月3日,中红博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翁涛通过其微博称,郭美美是其朋友王军的女友。
从中国目前现有的法律制度来看,对于基金会募集资金的规定比较清晰。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将基金会分为可以向公众募集资金的公募基金会,以及向特定的人或组织募集资金的非公募基金会。
对于一般的社会团体来说,涉及公益捐赠的法律法规有一部《公益事业捐赠法》。这部法律出台于1999年,条文粗疏,内容也只涉及捐赠和受赠,并未涉及募捐。
在地方上,江苏、湖南已出台了相关法规。上海、广东等地也正酝酿出台。但是由于法规的属地管辖,这些地方性法规,无法规范到红十字总会以及全国性范围内的行业分会。
既然根据《红十字会法》的授权可以进行公开募捐,而后又缺乏相应的规则限制,商红会自行的募捐规则,无疑受到社会公众的强烈质疑。金锦萍表示,公益组织和企业合作公开募款,涉及到一个募捐规范的问题。在目前缺少一个全国性规范的时候,至少应该做到信息的公开。在募款的时候就要告知公众,这个善款的用途以及将要如何进行分配。如果跟商业性的组织进行合作,之间签订的协议也要公之于众。公众在拥有充分的知情权的前提下,会自己做出是否捐款的决定。
然而,红十字会至今未能做到“定期向社会公告”其每一笔善款的流向。红十字总会网站上公布的统计年报,只有2006年和2007年两年的数据。
根据商红会10周年庆祝活动发布的信息,商红会曾经通过企业的参与,策划、设计在超市安装“红十字顾客紧急救护系统”、为陕西、甘肃重灾区募捐了价值120多万元的房车,以及联合教育部做过“红十字校园安全行动”,以上项目都未主动向社会和公众公开善款的来源、善款的具体流向。
南都公益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徐永光表示,公众关注慈善机构的透明度,有助于推动慈善更加透明。要做这一行,只有一条路可走,就是公开、透明。
郭美美上《TIME》
郭美美上《TIME》(《时代周刊》)。封面标题是:I am not the hero,I am a fool!(“郭美美:我不是英雄,我是傻瓜!”)
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将接受审计调查
7月1日电中国红十字会总会1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暂停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一切活动”的声明》。声明表示,将邀请审计机构对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成立以来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并商请中国商业联合会成立调查组,调查媒体所反映的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运作方式问题,并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审计和调查结果。在此之前,暂停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的一切活动。
声明全文如下: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对近日发生的“郭美美事件”高度重视,曾先后两次发表声明。我们在此对媒体、公众一直以来的关注、监督和信任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就我们工作中的不足给公众带来的疑虑和不安表示歉意。现就公众关注的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运作方式问题作如下声明:
一、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是由中国商业联合会于2000年11月15日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提出申请,经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批准成立的行业红十字会组织(非法人性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与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属业务指导关系,不参与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的行政、人事和账户管理工作。
二、邀请审计机构对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成立以来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并商请中国商业联合会成立调查组,调查媒体所反映的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运作方式问题。我们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审计和调查结果。在此之前,暂停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的一切活动。
三、此次事件使我们深深感受到广大公众对中国红十字事业的殷切期望。我们将切实加强对各级红十字会的业务指导与监督工作,要求各级红十字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开展活动。
四、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将根据社会对中国公益慈善事业的要求,针对自身的不足和缺陷,通过抓好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完善组织建设,加快信息化数据公开平台的建设,进一步增强凝聚力、执行力和公信力。
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再次真诚感谢广大公众和媒体对红十字工作的关心和监督,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大家的支持和信任。我们将以更谨慎的态度,更务实的作风,继续发扬人道主义精神,致力于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把每一份爱心,每一笔善款,传递给最需要帮助的人。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2011年7月1日
(编辑:海绵)9<<12345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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