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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加强监督夏季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支付情况

2011年07月05日 05:42 来源:东南快报

  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全国总工会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夏季防暑降温费、高温津贴支付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这份通知要求,督促指导用人单位结合实际,做好防暑降温工作。要强化用人单位防暑降温第一责任人意识,督促用人单位切实做好各项防暑降温工作。

  同时,各地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针对夏季高温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加大对其高温作业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作业场所各项防暑降温措施。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有高温作业场所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工资支付、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夏季防暑降温费、高温津贴支付以及中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落实等情况。 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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