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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辉涉16亿洗钱案

2011年07月05日 05:42 来源:东南快报

  台湾当局特侦组近日表示,陈水扁于2008年9月间告发李登辉,涉嫌利用多名人头将5100万美元(约16亿元新台币)“国安密帐”资金洗钱到海外,与李登辉日前被起诉的“国安密账”案无关。对于扁提供的相关资料,特侦组已透过司法互助管道,向新加坡调阅相关资料,目前仍在侦办中。

  检方透露,台北地检署侦办前“调查局长”叶盛茂泄密案期间,在2008年9月传唤陈水扁说明,扁向检方告发李登辉涉利用陈国胜、李忠仁等多名人头,将5100万美元的“国安密账”资金洗钱到海外;其中近10亿元新台币被分为34笔辗转汇往新加坡等地,最后流向不明。

  陈幸妤近日到台北监狱探望陈水扁时,陈水扁曾透过她向外界撇清说,当时他向前“调查局长”叶盛茂提到新瑞都案外案的文件,与李登辉遭起诉的“国安密账”案无关,并非他举发李登辉。

  检方人士指出,台北地检署于2003年侦办“国安密账”案期间,只办到前“国安局”会计长徐炳强、前出纳组长刘冠军,将台湾综合研究院创办人刘泰英等人另外分案,案件停滞7年之久;直到承办检察官薛维平2010年间调到特侦组,重启调查,才据以起诉李、刘。

  据了解,陈水扁告发李登辉的关键证据,是1份新瑞都案的侦讯笔录。其中包括刘泰英于2003年2月13日在“调查局”台北市调处所做的笔录。刘供称,李忠仁与陈国胜在中信银及中兴票券的账户,是他替李登辉管理的账户,资金出入高达新台币数亿元,资金来源应要问李登辉才知道。不过,北检在2003年6月间起诉新瑞都案时,没有附上陈国胜、李忠仁等人相关笔录。陈水扁2008年10月间因叶盛茂案到法院出庭时,向法官指称叶盛茂在新瑞都案起诉后,将这些笔录交给他。

  特侦组侦办后,向新加坡检察总署请求“司法”互助、调阅新加坡大通银行等特定账户资金流向进行勾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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