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06日 08:18 来源:中国经济网
《关于利用债券融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出台,明确地释放出进一步创新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机制的信号,同时也表明了国家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决心。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利用债券融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和其他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保障性住房项目融资。相对于股权融资、平台贷、地方债计划等其他融资工具,企业债券具有融资快捷、利率低、期限长、市场化的优势,是筹措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有效工具。新政的出台,对于弥补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缺口、提高开发商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热情,均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近年来,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步子越迈越大,并实现了从以经济适用房为主体到以廉租房、公共租赁房为主体的过渡。按照计划,“十二五”时期,我国将建设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今年的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则必须在11月底前全部动工。不过,由于建设资金等原因,各地保障房建设进展并不平衡。从21个省区市已经公布的保障性住房进展情况看,截至6月中旬,这21个省区市保障性住房开工数量为219.3万套,平均开工率为33.3%。此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也曾多次表示,2011年度建设保障房投资需要1.3万亿元到1.4万亿元,其中有8000多亿元通过社会机构的投入和保障对象以及所在的企业筹集。剩余的5000多亿元资金,将由中央政府和省级人民政府以及市县政府通过各种渠道筹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中国建设报日前公布的首份《中国房企社会责任百强榜》显示,百强房企中有七成在2007年至2010年间未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按照制度设计,保障性住房建设采取3种方式推进,一是政府直接投资建设,二是政府和企业共建,三是企业独立建设。当前,不少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还较大程度地局限于政府直接投资。开发商参与建设保障性住房热情不高,除了利润率较低之外,资金链吃紧是另一个重要原因。
不难看出,在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瓶颈面前,融资放行已成为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如期完成的重要一环。换言之,保障性住房建设需要进一步创新融资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广泛参与。除了要加大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力度,拓宽资金来源外,也要通过税费减免等政策安排鼓励企业参与。同时,各地出台的保障性住房产权共有、先租后售、以资金投入换取商品房建设地块优先权等正在试行的办法,也应及时总结梳理,明确政策预期。
《关于利用债券融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出台,明确地释放出进一步创新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机制的信号,同时也表明了国家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决心。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清理和整顿地方融资平台相关债务的工作正在继续深入推进。去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11月,国家发改委进一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有人担心,允许地方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可能会增加地方融资平台的相关债务风险。对此,笔者认为,一方面应加强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的引导、监督,保障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另一方面要督促发行人落实偿债计划及保障措施,按计划提取偿债基金,进行专户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偿债风险。同时,还要督促发行人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按照债券交易场所的规定及时、准确地披露财务报告及有关重大事项。概而言之,一定要加强资金监管,保证款项真正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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