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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名官员首进土地问责黑名单 部分已升迁

2011年07月08日 01:46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李泽民 发自北京

   31个县(市、区),73名地方官员——这是首轮土地问责结果“黑名单”中的关键数据。

   昨日(7月7日),国土资源部对外公布了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包括辽宁、安徽、河南等地的73名官员(包括44名各地方政府负责人、29名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被纪律处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处分共涉及14个省(31个县、市、区),所查出来的土地违法情况主要集中在中东部。受到处分的地方官员级别最高为市长,另外以国土局局长居多。

   然而,国土资源部昨日公布,今年上半年,在东中部地区违法用地面积同比下降的情况下,西部地区违法用地面积上升50.6%。

   根据部署,今年7月31日之前,各地要初步上报数据,9月底前要完成验收工作,正式上报结果,第二轮土地问责也行将开启。

  土地问责调查期间西部违法用地“顶风”增五成

   自去年12月16日国土部部长徐绍史在北京约谈了土地违法较严重的12个地方县市主要负责人后,首轮土地问责于同日启动。

   根据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介绍,首轮问责是根据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和三部委于2008年出台的 《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而展开的。

   问责由国土部和监察部两部委合作进行。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国土部对全国2859个县的卫片检查结果进行了核定。

   李建勤说,“对数据、违法事实要进行一遍遍的审核、认定。确保做到精准问责,要问得合情合理,要让被问责的地方政府心服口服。”

   虽然国土部并未公布这些官员的详细涉案情况,但根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规定,对于“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一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虽然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将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以山西大同为例,在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大同市共涉及新增建设用地375宗,新增建设用地中违法用地179宗,大同市共辖11个县区,其中超过15%问责比例的共有6个。

   中国土地学会原会长黄小虎此前向媒体表示,“‘十二五’地方用地的需求较大,违法违规用地的形势将比较严峻,因此地方政府要加强日常的监督查处。”

   一边问责声紧,一边违法用地冲动难抑。国土资源部最新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新发生违法用地2.3万件,涉及土地面积13.6万亩,其中违法占用耕地5.1万亩,东部、中部地区分别下降了12.5%和1.2%,但西部地区违法用地面积同比上升了50.6%。

  处罚力度被指“挠痒痒”部分官员已升迁

   仍为分析人士质疑此次问责的处罚力度仅为“挠痒痒”。

   记者注意到,在所涉案的14个省中,山西、辽宁、安徽和江西四省的土地违法过于集中,因此被处分的官员中,这4省的官员占多。其中,山西大同市副市长郝月生,大同县时任县长孙永胜、副县长苑在雨,大同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潘志忠,大同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牛生文均被记过处分。

   记者发现,上述被问责的73名地方政府官员,基本上都被记过处分,有些被行政警告。但据了解,有一部分已经升迁。

   比如,大同县时任县长孙永胜此次被党内警告处分,但他现任和顺县县委书记;另外在处分名单中,广东省阳春市时任国土资源局局长姚幸新行政被记大过处分,但据当地政府网站的报道显示,姚现为阳春市副市长。

   对于上述升迁或者异地任职官员,最终是否能被“处分”,《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未做明确规定。该办法规定,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移送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实上,早有地方国土部门官员在土地违法的事件之后被提拔升迁的先例,因为他们被视为当地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功臣”。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一位不愿具名的研究员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不管其官职大小,触犯了什么样的法律,是否已经升迁,都会得到相关法律制裁。该研究员表示,仅仅给予处分很难遏制住土地违法,长期以来土地违法成本太低,治乱必用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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