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08日 19:01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
本报记者 姚炎中 单一良报道
如果让你生活在一个距离化学品仓库仅十几米的地方,你一定没有安全感,因为有害气体和潜在的爆炸危险正包围着你。浙江省江山市的一些市民正经受着这样的痛苦。影响他们生活的是一家名为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化工)的企业,按浙江省环保局2002年下发的文件要求,周边的这些居民本该搬离,但直到目前,已经于2006年8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该企业并没有完全兑现搬迁的要求。
潜在危险的距离
据江山化工官方网站资料显示,江山化工“主要从事化工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现有二甲基甲酰胺(DMF)、二甲基乙酰胺(DMAC)、甲胺(MA)、合成氨、甲醇、甲醇钠、环氧树脂等生产装置”。
记者在实地采访时了解到,在江山化工周围不远,分布着江山市碗窑乡的一些居民。其中大多是双龙村和陈家安村的村民。
在江山化工厂区东南,是双龙村里垄自然村几户村民,其中几户村民的住宅距江山化工仅十几米的距离。据一户林姓村民反映,2002年的时候,江山化工扩建化学品仓库,石灰线都画到了他家院子里。村民反对,但也没有办法。搬迁的事当时也说了,说是付房租给他们,让自己搬,但也没有人付这个钱。
由于江山化工的产品气味特别浓,所以不仅是里垄村的村民,甚至居住在距离厂区数百米远的居民都对记者反映说,他们经常受到江山化工厂里散发出的“臭带鱼”味的困扰。
居住在里垄村的林太有,家门口路对面就是江山化工的化学品仓库。他向记者反映,他的家人在2004年和2009年两次受到江山化工厂里飘过来的气体的影响而住进医院。他向记者拿出他2004年5月12日的病历本,反映了他因吸入“甲胺”气体而引起的身体不适而住院的情况。2009年,他一家三代三口人都因吸入厂里排出的气体住进了医院,当时,一起住院的她的孙女林杰刚10岁。
里垄村还有一些村民对记者讲,这两三年间里垄村死于癌症的和已经查出患恶性肿瘤的有十几人,并且给记者列举了八九个已经死亡和住院治疗的村民的名单。陈家安村一刘姓村民讲,他老婆就是死于肺癌。村民们担心近年来恶性肿瘤患者明显增多的情况是和经常闻到江山化工的这种“臭气”有关系。
一位陈家安村的村民反映,位于江山化工对面的江东小学,距离江山化工的子公司江环化工仅300余米。江东小学一位女教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无奈地说,学校离江山化工厂区才200多米,学生也经常闻到臭味儿,现在一共有300多名在校生,但“都已经习惯了”。
推迟搬迁的原因
6月16日,该企业投资管理部何锋部长和安全环保部夏子华部长对记者说,村民反映的患肿瘤的问题,和江山化工是没有关联的,江山市其他地方肿瘤的发病率比这些村还要高。
何、夏两位部长对记者介绍:江山化工是2002年扩建的化学品仓库,包括装置区周围涉及陈家安村和里垄村共六七十户村民需要搬迁。但搬迁需要安置点,土地也需要各级政府批准,所以耽误了一定的时间。现在陈家安村已经搬迁了一大部分,只剩下20户左右没有搬。现在按照江山市政府的规划,将把江山化工整体搬迁,所以现在村民也不愿意搬了。
何锋讲,当时拆迁工作是委托公司进行的,拆迁安置方案具体在这个公司。记者提出查看企业化学品仓库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相关的批准文件,何锋则以保密为由拒绝记者查看相关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准文件,只告诉了记者相关的文号,并告诉记者,包括关于上市环保核查的相关说明等文件省环保局(厅)里有,“你们可以到省厅去了解”。
在江山市委某部门的协调下,记者于次日上午再次来到江山化工。总经理毛正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何锋部长拿出一份“承诺书”让记者阅读后签名,并说这是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担心记者发布了不该发布的内容对公司造成影响。
江山化工在6月24日回复本报时称:“根据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94-2002职业性肿瘤诊断标准,江山化工生产所涉及的化学品均未列入其中,公司自建厂以来未发现法定职业病例。公司生产涉及的甲胺类气体嗅域值很低,0.003PPm即可闻到,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中作业场所允许的浓度为5PPm,不排除附近居民闻到气味的情况。公司重点考虑的是不断提高环保治理水平,减少和防范对周边民众的影响,目前公司防控能力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从近年来环境检测情况(包括环保部门抽检情况)、居民反映情况看公司每年都在进步,总体情况较好。”并建议本报“宣传普及专业知识,使公司附近居民消除疑虑。”
环保文件难落实
江山市环保局一领导对记者说,2010年接到有关江山化工的环保投诉有10余起,2011年有2起。涉及到水的只有一起投诉,其他都是大气和搬迁问题的。监察大队一领导向记者介绍,江山化工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显示的主装置区的卫生防护距离为600米。江山化工总经理毛正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对记者讲,针对有机胺主装置,卫生防护距离是600米。
记者查阅了江山化工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批文,发现江山化工周边卫生防护距离之内居民和学校的搬迁问题,并没有按照批文的要求执行。
2002年1月14日,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N,N-二甲基甲酰胺反应及精馏分离系统改造、CO气源改造、化学品仓储库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浙环建[2002]7号)中明确提出:“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点和小学应在本项目试运行之前搬迁。”
2005年7月4日,衢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二甲基乙酰胺技改项目、年产4000吨高纯度特种环氧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衢环开[2005]85号)中也批复有如下内容:“在项目建成投产前,必须完成环评报告书提出的6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所有居民的搬迁工作。”
而江山化工在6月24日回复本报时称:“江山化工在申报‘N,N-二甲基甲酰胺反应及精馏分离系统改造’项目时,浙环建[2002]7号批复文件中提到了江东小学的搬迁问题,经江山市政府牵头协调,项目实施时对选址作了变更,使有机胺主装置距江东小学的距离达到了浙环建[2002]7号批复文件要求。根据衢环开[2005]85号文的意见,江东小学现已不在卫生防护距离内。”
记者在江山化工和环保局采访得到的情况并不是在两个项目试运行和投产之前按照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居民的搬迁的,均是在2010年才开始搬迁,江山化工回复本报时也证实:“2009年底,安置地完成‘三通一平’等工作,交付安置户自行建房。目前,溪东村应拆迁62户居民中,已有41户完成拆迁,双龙村9户将紧接搬迁。截至2011年5月底,公司用于拆迁安置费用总额约2205万元。”没有搬迁的这些居民还居住在江山化工600米的卫生防护范围之内,江东小学距“江环”厂区的直线距离也只有300多米。
对此,本报将继续给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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