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11日 02:37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伏昕
几十年一遇的上海11·15大火,揭开了上海建筑市场层层分包的乱象。行业主管部门静安区建交委与其下属企业静安建设总公司(下称“静安建总”)、佳艺公司之间的利益连带关系也随之暴露。
如今,这一层层寄生的格局有望被打破。
本报记者多方采访证实,自今年5月起,上海市静安区建交委下属的建筑企业产权,已陆续转移至静安区国资委。
“企业归口国资委管理后,建交委只管建筑市场管理、施工安全,人头和资产不管,有利于避免腐败。”原上海市建交系统官员评价说。
国务院调查报告认定,这是一起因企业违规造成的责任事故。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被认定为事故责任主体,但是对包括佳艺公司、提供保温材料的公司是否连带承担赔偿责任并未提及。
而在产权转移后,赔偿主体仍面临高达数十亿元的赔偿金,静安建总是否具有赔偿能力的问题也再度提上日程。
产权变更
在11·15大火过去半年之后,今年5月23日,静安区政府主持工作的副区长方世忠召集区建交委、商务委、国资委等主要负责人召开工作交接会。
会议上强调进一步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着力解决政企不分问题,并提出归口管理。
会议上强调进一步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着力解决政企不分问题,并提出归口管理。
静安建总易主 赔偿主体涅槃
“交接手续也已经完成,目前静安区国资委和建交委都在进行人事调整。”知情人士向本报证实。
而记者查询发现,目前上海静安建设总公司、上海静安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静安城建投资有限公司、等原建交委下属的国有企业均已显示在静安区国资委网站的企业名单中。
“静安区建交委下属企业原先也是要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完成转移的,只能说是火灾加速了这一进程。”知情人士解释说。
在11.·15大火中,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监理单位均属于建交委的子公司、孙公司。建交委系统在作为市场监管部门的同时,又是建筑工程发包单位——双重权力在手,难以避免滋生腐败。
如今,静安区建交委将不再担任静安区建设总公司等下属建筑企业的出资人,出资人职责将由国资委来履行,“建交委今后将仅履行市场管理的职能,与儿子公司分开,有利于打破边界不清的局面”,原上海市建交系统官员分析说。
追问赔偿能力
赔偿资金从哪里来?静安建总是否具有赔偿能力?这些绕不开的问题也是公众关注的焦点。
静安建总一位负责人向本报记者初步估算,按照5.1万元/平米单价计算,乘以大楼的2万平米面积,仅房屋赔偿就将高达10亿多元。除了房屋赔偿外,静安建总还将支付人身赔偿、资产赔偿以及善后安置中的住宿费用等。
然而,根据静安建总2009年的年检报告显示,该公司年末资产总额约为3.17亿,其中长期投资有8393万,年末负债总额为1.35亿元。
这样的财务状况能负担起巨额赔偿吗?
上述静安建总负责人称,“由于财务上合并报表等因素,并未将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计算在内,所以资产总量实际上超过报表显示的金额,盘整后足以支付各种赔偿。”
他同时表示,目前建总除了与居民沟通善后赔偿问题外,还在盘整资产,对资产进行评估变卖,相关业务也在洽谈中。
日本地震造成的核事故赔偿方案中,东京电力作为赔偿主体,先赔偿到公司破产,不够再由政府注资。
而静安建总的相关负责人向本报表示“会将赔偿工作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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