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11日 16:20 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近日,中国统计学会召开了《综合发展指数研究》课题专家研讨会,中国统计学会副会长鲜祖德主持会议并讲话。来自国家有关部门、知名院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并对《综合发展指数研究》给予了高度评价,提出了许多建设性宝贵意见。
鲜祖德指出,开展综合发展指数研究,是为了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加快制定并完善有利于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和具体考核办法,弱化对经济增长速度的评价考核,强化对结构优化、民生改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考核”的要求,经过课题组历时一年多的深入研究、反复论证、不断修改完成的一项研究成果。课题研究过程中,得到了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多次召开课题研讨会听取各方面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在此,谨代表中国统计学会和课题组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希望各位专家学者畅所欲言,对课题报告进行认真研究和讨论。课题组将根据专家学者以及我们征求到的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课题研究报告,使得“综合发展指数”能够更加科学地反映各地区的发展情况。
据课题组介绍,综合发展评价体系的构建遵循导向性、前瞻性、开放性、可操作性和公认性原则,具体包含了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发展、生态建设、科技创新、公众评价六个方面45项指标,涵盖经济、民生、社会、生态、科技、民意等领域,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突出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强调科技创新对于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作用。
在测评方法上,综合发展指数从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发展、生态建设和科技创新五个维度进行测量,每一维度都构成一个分指数,每个分指数又由若干个指标合成。其测评方法主要借鉴了联合国人类发展指数(HDI)的测量方法,基本思路是根据每个评价指标的上、下限阈值来计算单个指标指数,指数一般分布在0和100之间,再根据每个指标的权重最终合成综合发展指数。此种方法测算的指标不仅横向可比、纵向可比,而且可以比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发展相对位次,可以考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发展的历史进程。
从测算结果上看,依据上述综合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该课题组对我国东部、东北、中部、西部四大区域及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综合发展指数进行了测算。总体上看,我国各区域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综合发展指数,在2000-2009年期间均呈现稳步提升态势。其特点如下:
——从四大区域看,我国四大区域的综合发展指数,在2000-2009年期间稳步提升,但区域间差距变化不大,区域排序的顺序依次为东部、东北、中部和西部地区,东部地区要远高于其他地区。需要指出的是,评价体系的五大类分项指数排序与综合发展指数并不完全一致。
——从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综合发展指数看,2000-2009年大都呈现向好的趋势。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综合发展指数的变异系数,自2004年后呈现逐年缩小的趋势。
——从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综合发展指数增长情况看,2001-2009年,综合发展指数年均增速最快的多在西部。分区域来看,东部、东北、中部和西部地区综合发展指数年均增速分别为3.74%、3.69%、4.13%和4.35%,西部最快。(记者:万东华 高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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