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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经营预算试行率先启动 山东收支管理向纵深发展

2011年07月11日 21:42 来源:中国财经报

  □ 本报记者 贺斌 通讯员 王志福

   率先在全国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山东省经过三年发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试行范围不断扩大,收支规模逐年增加。2008年—2010年,山东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67亿元,国有资本收益实现应收尽收;实际完成预算支出12.49亿元,其中,资本性支出4.55亿元,费用性支出7.24亿元,其他支出0.7亿元。

  制度为纲

   形成协调的工作合力

   制度建设是抓好工作的根本,根据国务院和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2008年上半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山东省财政厅印发了《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试行办法》,会同省国资委印发了《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试行办法》,初步建立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基本制度框架。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既涉及财政部门与国资监管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又关系到国家和企业之间的利益格局调整,需要得到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和企业的理解支持。”山东省财政厅企业处处长姜龙说。

   为充分调动相关方面的积极性,山东省政府确立了由财政部门、国资监管机构和国有企业三个层次构成的权责分明、分工协作的管理体制。在预算试行期间,由财政部门和国资监管机构共同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报经本级政府批准后下达预算单位。纳入预算试行范围的企业,按规定将国有资本收益直接上缴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企业。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省财政厅负责收取国有资本收益,省国资委负责组织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

   在工作中,省财政厅与省国资委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方案,共同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共同协商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共同抓好预算收支的执行和监管,有效推动了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顺利实施。在国有资本收益核定、预算安排和执行方面,及时与企业沟通协调,最大程度上争取企业的理解和支持,保证了预算收支任务的圆满完成。

   为切实履行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主管部门的职责,山东省财政厅在构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内部工作机制时,注重发挥财政监督检查机构的作用,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申报数据核实、收益收交入库、支出项目预审及日常监督检查有关工作,委托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及省厅直属的财政检查办事处承担。2008年5月,山东省财政厅专门印发《关于做好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各财政检查办事处的工作职责,建立了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的内部工作机制。

  编制详实

   保障预算的顺利执行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能否顺利执行,预算编制是关键环节。在省级预算编制过程中,山东省财政厅首先会同省国资委紧紧依靠省属企业提报的年度盈利预测情况进行翔实的收入测算,在此基础上,围绕省政府转方式、调结构的部署要求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具体任务,统筹安排提出预算建议,报经省政府批准后执行。

   由于山东省资产规模大、经济效益好、上缴利税多的大中型企业都已纳入省国资委监管范围。为此,山东省政府确定,从2008年起,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省国资委监管企业中试行,条件成熟时,再逐步扩大到其他省属企业。各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试行时间、范围、步骤和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的收取比例,由各市政府决定。

   姜龙告诉记者,考虑到当时政府部门承担着大量的企业改革成本,而“两税合并”后企业所得税税负进一步降低,并且计算交纳应交利润时,允许抵扣历年亏损挂账和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因此可适当从高确定应交利润的收取比例。另外,由于绝大多数省属企业已实现多元化经营,内部门类较多,难以完全按行业属性分类。因此,山东省对省属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统一按10%的比例收取。对因重大政策调整,或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巨大损失的企业,盈利水平不高、年度应交利润不足10万元的企业,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后,可予以减免。

   2008年,山东省属国有企业改革正处于关键时期,一些企业的净资产较少或资不抵债,政府承担的改革成本支出压力较大,因此,近几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主要用于支付省属国有企业改革成本方面的费用性支出,支持国有经济结构优化调整。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一旦批复,必须严格执行。为顺利启动省属企业应交利润申报工作,山东省财政厅与省国资委协商印发了《关于省属企业申报应交利润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省属企业应交利润申报中的一系列具体问题,顺利完成了应交利润的申报、审核和收取工作。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山东省财政厅积极做好预算收入催交入库工作,严格按收入进度控制预算支出,努力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不断探索

   健全国资预算体系

   “山东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健全和完善了政府预算体系,缓解了政府公共预算的支出压力,增强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下一步我们还将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的范围和规模,促进支出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姜龙说。

   为推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在全省范围内顺利开展,山东省财政厅先后举办了全省财政系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培训班,召开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题会议,计划从2011年起设区市和国有企业资产规模较大的县(市、区)全部建立起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争取2011年市级全面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底汇总省、市两级预算。目前,青岛、济宁等10个市相继建立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部分市开展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编工作。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接下来山东省还要逐步将符合条件的省属企业全部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积极探索建立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的国有资本收益分类收缴制度。目前,山东省财政厅正依据企业年度决算等资料,对尚未纳入实施范围的部门管理企业的国有资本收益情况进行测算分析,拟于近期研究提出逐步扩大实施范围的意见,报经省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同时,积极研究完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取政策,探索建立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的国有资本收益分类收缴制度,适当提高国有企业税后利润收取比例,不断扩大预算收支规模,增强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调控能力。

   随着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阶段性任务即将结束,今后山东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支出,在继续支持省属企业优化重组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大资本性支出的投入,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逐步加大对企业科技创新、技术进步、节能减排、兼并重组和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支持力度,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进一步提升国有经济的财政贡献率。在2011年预算安排中,资本性支出的比重已明显加大,并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和人才引进等。

   据姜龙介绍,2011年,山东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已经省政府批复,预算安排收支规模15.33亿元,比2010年再翻一番。其中,资本性支出10亿元,费用性支出5.06亿元,其他支出2700万元,预算支出结构将进一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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