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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资本金“市县抓落实”

2011年07月12日 04:10 来源: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孙春祥)记者昨日从国家财政部获悉,财政部联合住建部已于近日下发《关于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资本金足额到位的通知》,要求地方政府实行“省级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原则,地方政府债券要优先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另外,市县财政部门要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支付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确保顺利完成2011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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