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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是否应被征税引争论 国外多规定网店需缴税

2011年07月12日 08:25 来源:中国网

  网店征税来了

  “亲,你要‘被征税’了吗”网店掌柜们相互戏谑道。

  最近,这句“问候语”在“网店界”颇为流行,其背后的渊源是,武汉市国税局开出“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对女装网店“我的百分之一”征税430余万元。

  不少人感慨,这一天终于来了!

  “我的百分之一”对于很多“网购迷”来说如雷贯耳,因为它是淘宝网的明星店铺,女装销售冠军,信用级别达到3个金皇冠,这意味着该店累计至少有200万笔以上令顾客满意的交易。

  按照武汉市国税局第二稽查局最初的说法,2009年,武汉爪那服饰有限公司在硚口区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生产经营服装业务,目前,该公司主要通过实体店和网店销售女装,“我的百分之一”属于该公司的网店。

  武汉市国税局工作人员认为,“网店也应缴税。”按照该店2010年销售收入达1.05亿元计算,共应缴纳增值税316.3万元,企业所得税105.95万元及滞纳金等,共计430.79万元。

  同时,据当地媒体报道,“武汉市税务部门已经约谈武汉市另外4家淘宝金皇冠网店,要求补税;对达到皇冠级别的网店下达办理税务登记和申报的通知,纳入征管范围;对皇冠级别以下网店暂不征税,但要进行监管。”

  在淘宝,皇冠级别意味着该网店至少进行了1万次令顾客满意的交易。

  消息一出,舆论哗然。该不该对网店征税根据什么原则征税“皇冠”等信用级别高的网店被当作“出头鸟”

  当议论沸沸扬扬时,武汉市国税局出面辟谣,称武汉市国税局并未作出“在汉的淘宝皇冠级以上网店都将被纳入该市税收征管范围”,及“对皇冠级别以下网店暂不征税,但要进行监管”的表述。但是,按照国家税收政策,“只要达到缴税起征点的货物交易,都要征税。”“事实上,被征税网店在线下系实体经营企业,国税局征收的是该实体经营企业去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并非是对纯个人网店征税。”

  另外,武汉市国税局再三强调,被列入纳税范围的“我的百分之一”女装店为实体店。

  随着武汉市国税局态度的转变,一直“认罚”并保持沉默的“我的百分之一”网店店主周钦年突然发言,称“‘我的百分之一’成立实体公司主要是为了注册商标和为员工办理社保,其服装全部在网上销售,并没有实体门店”。

  据了解,淘宝网店分三种:一是没有进行工商登记的个人卖家,二是已注册公司的个人网店,三是实体店的网上商铺。后两者与线下的实体公司别无二致,均应依法纳税。但对于第一种即“纯个人网店”,目前我国尚未出台征税的具体办法。

  网店征税问题已讨论多年,可“动真格”实属首例,武汉此举是否会成为全国网店征税的范例

  艾瑞资讯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4980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而阿里巴巴集团高层表示,集团旗下的淘宝网2010年交易额达4000亿元。

  另据淘宝数据显示,2010年,淘宝网注册用户达3.7亿,在线商品数达8亿,全国有近182.3万人通过在淘宝网上开店实现了就业。

  因此,网店征税的意义被逐渐拔高,电子商务是否会因此而夭折大批网店经营者是否会因此而失业

  网店征税,开始了新一轮的大讨论……

  嘉宾

  靳东升

  国税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

  黄敏学

  武汉大学电子商务专家

  王宁远

  中投顾问IT行业研究员

  林江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

  李文卓

  首都经贸大学中国电子商务研究学会主任

  刘江涛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教授

  绿茶

  淘宝三皇冠级别网店店主

  陈东海

  学者

  该不该对网店征税

  该征

  靳东升:网店原本就没有门面、水电等费用,再不缴税,对于线下的实体商家来说是一种不公平。应制定《电子商务税收法》,对网店征税。目前,国内“主流消费网购化”呈现出巨大力量,网货已经成为社会消费热点,网购已经成为主流购物模式。然而网店商户既没有在工商局注册,也很少将这部分收入上报税务部门,成为征税的“真空地带”。

  黄敏学:从长远看,征税是网店规范发展的必由之路。将不缴税费带来的低价作为网店的核心竞争力,并不利于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只有通过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才会形成消费者和经营者双赢的局面。

  王宁远:政府向网店征税是必然趋势。免税是政府在电子商务个人交易兴起初期,为了扶持该产业所实施的优惠政策,但随着电子商务个人交易逐渐步入正轨,征税将成为政府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否则,网店的线上、线下业务将催生大量的灰色利润带,给政府税收带来巨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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