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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允许就行了

2011年07月13日 05:40 来源:东南快报

  一条1994年的规定重申了一遍:允许“合乘”。乘客的意见多了,投诉也来了。

  运管部门的初衷虽好:即可缓解高峰期乘客打车难问题,还能让乘客省一点,司机多挣点。但现状却给这条规定的可操作性打了个问号。

  一、“合乘”与“拼车”的区别还需进一步普及。虽然运管部门给出了详细解释,“合乘”与“拼车”大有区别,但对于没有研究的普通市民,根本分不清这两个词的区别,这也给了的士司机钻空子忽悠乘客的机会。普及不仅要通过媒体,还需要其他多种渠道。

  二、运管部门缺乏监管手段。从目前来看,违规“拼车”罚1000元,停岗整治,处罚不可谓不严厉,但运管部门的监管只能来自于市民的投诉,缺乏主动监管措施。

  三、乘客维权成本太高。为了维权只能投诉。而如果想要进一步让违规司机受到处罚,还要做笔录,以证明事实的真实存在。这一来一去,乘客要花更多的金钱和时间。5起投诉,因为种种原因,乘客均不愿意提供文字材料,就表明降低维权成本,才能提升监管力度。

  袁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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