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13日 07:50 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龙滢)鄂武商股权之争闹上了公堂。昨日上午,武商联的一致行动人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武开投”)起诉浙江银泰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浙银投”)一案,在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开庭。原告、被告双方经过三个半小时的唇枪舌战,现场辩论激烈,均不愿意当庭调解。
昨日上午,江汉区人民法院第2法庭内旁听席上,坐满了30多家媒体和中介机构人士。原、被告双方均委派代理律师出席。
上月中旬,武商联的一致行动人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浙江银泰以外商独资身份在二级市场违法增持鄂武商股份外,并向法院申请冻结了浙银投所持鄂武商部分股权。“武开投”请求法院判令浙银投停止侵害行为,要求浙银投将通过二级市场持有的全部900多万股鄂武商出售,将或有收益上缴鄂武商。同时判决浙银投所持有的该股份不享有表决权。
昨日,“武开投”和"浙银投"的代理律师展开激烈辩论,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控辩交锋
焦点1:浙银投是否是外商独资的投资公司?
原告武开投认为:浙银投在性质上属外商独资的投资性公司,根据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和《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浙银投虽然是境内法人,但应当视为外国投资者。浙银投在二级市场直接收购鄂武商A股份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一条和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并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外国投资者规避管辖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暂停或者停止收购等监管措施。在改正前,收购人不得对其持有或者实际支配的股份行使表决权。
被告浙银投称,公司是在中国大陆注册的公司,只是一家普通境内投资性公司,其在证券市场购买鄂武商A股份的行为属于正常的证券交易行为。
焦点2:浙银投持有鄂武商9,452,705股股份是否需出售,并不享表决权?
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将违法通过二级市场持有的鄂武商全部9,452,705股股份出售,并将所获收益上缴鄂武商”。
被告认为,原告该项请求,从现有法律规范言,系主张公司归入权。但原告所主张的该归入权不成立。我国《证券法》上公司归入权制度建立于第47条。但《证券法》上的公司归入权为短线交易归入权。至于本案,被告并未实施短线交易行为。因此,原告所主张的归入权不符合《证券法》的规定。
被告还认为,原告请求判决确认被告所持鄂武商9,452,705股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没有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股份相应表决权。
焦点3:浙银投的收购行为是否影响到鄂武商的正常经营?
原告武开投认为:浙银投的违法收购行为造成上市公司鄂武商正常经营受到严重影响,不仅侵犯了鄂武商的合法权益,而且侵犯了武开投的股东权益,符合侵权责任的全部构成要件。由此,原告要求被告赔偿200万元。
原告认为,浙银投通过非法收购行为获取了本不应当享有的股份,并据此享有了本不应当享有的股东权利,特别是表决权,浙银投亦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表明其收购股权的目的是,通过增持以扩大在上市公司的表决权和影响力。从其非法持有的结果来看,浙银投的非法收购行为侵犯了包括武开投在内的其他股东的公司决策参与权,特别是侵犯了表决权,并导致了武开投及一致行动人的表决权相对优势地位的丧失。
被告浙银投称,其行为并不构成民事侵权。理由是:被告通过二级市场买入鄂武商股份的行为属于证券交易行为,该交易行为不以鄂武商为当事人。被告因持有鄂武商股份成为鄂武商的股东,与鄂武商之间形成股东和公司的关系。被告根据《公司法》对鄂武商享有股东权利。甚至,在截止原告起诉之日,被告尚未对鄂武商提出任何权利请求。因此,被告对鄂武商并未实施任何侵权行为。
还有,被告从二级市场公开买入鄂武商股份并持有该股份,并不导致原告股东权利的减少或义务的增加。因此,被告对原告并未实施任何侵权行为。
被告还认为,即使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也应由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和处理,不应由法院进行处理。
记者手记◆◆
是两败俱伤,还是各取所需?
记者龙滢
今年3月以来,以武商联为主的武汉国资系和浙江银泰系就鄂武商的控股权,不断上演收购与反收购大战。浙江银泰曾连续三次在二级市场增持鄂武商股份,合计持股比例数度超越武商联。后者也展开连环反收购——寻找一致行动人、停牌、起诉、复牌、增持。
双方为此投入了大量的财力和精力。因银泰同时还是百大集团第二大股东,为增持鄂武商,其已经出售百大1881.2万股,套现约1.5亿元。
而武商联方面为了保住大股东地位也是巨资投入,资料显示,武汉国资系在6月9日增持后,鄂武商A股价持续走低,3个交易日累计跌幅7.54%。粗略估计武汉国资系的 损 失 为6128.4943万元。
目前,武商联集团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公司150,499,2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7%,离30%的要约收购红线仅有微弱差距。一位证券人士称,假如未来武汉国资系要对全体股东发起要约收购的话,付出代价也不小。
据市场人士分析,在武汉商业史上,鄂武商曾经创造过诸多第一,可以说,鄂武商是武汉商业的一块金字招牌,对武汉国资系来说,一定要保住本地股东对鄂武商的控制权。但对银泰来说,鄂武商是银泰投资的优质资产,也不愿放手。
按鄂武商与银泰公开披露的信息来看,双方有着共同的目的,即根据证监会要求,规避同业竞争。至于双方如何协调好各自的利益,尚需回到谈判桌心平气和地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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