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14日 02:08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杨羚强 发自上海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昨日 (7月13日),《每日经济记者》从上海市政府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办法》对房屋出租登记、备案制度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要求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到租赁房屋所在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否则将给以一定的处罚。
上海市房管局副局长庞元介绍,《办法》有一半以上条文已根据调查问卷的相关数据和市民意见建议的分类梳理进行了修改,条文数量由31条增加为37条。
从内容上看,《办法》还进一步限制了群租,规定房屋的原始设计是最小出租单位,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不允许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储藏室等作为出租房出租。另外,房东不得随意涨价、买卖不破租赁、出售房屋前3个月须通知业主等规定,也是为了充分保护租房者权利。
但这一做法却可能会影响到部分希望寻找低租金房屋的租客。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集体宿舍和群租房的主要客群,不只包括外来的中低收入务工人员,也有一部分白领和初到上海的专业人士。对群租和集体宿舍的限制,可能提高其租赁成本。
对此,庞元表示,上海的公租房政策与外省市相比,有两个特点,一是没有收入条件规定。低收入者可以租赁,中高收入者也可以租赁;二是可以在集体和农业用地上建公租房,这对保障一些中高收入者租到低价房是有利的。
《办法》还规定,上海未来的所有出租房都要进行备案、登记。这不仅包括10月份后新出租的房屋,也可以追溯到10月份以前的租赁房屋。
/广东/
“明码标价”后已罚400万调节力度待加大
每经记者 徐学成 发自广州
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已实施两月有余,广东省已对违规项目开出近400万元的罚单,但面对外界的“高期待”,其处罚力度仍被指太小。
广东省物价局近日公布了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实施以来的监管情况,此次共对700多个单位进行了检查,目前已实施经济制裁近400万元。
在处罚力度上,基本按照此前实行的“每套房源罚款5000元”的标准。如中山市某个项目,在售的32套房源没有明码标价,罚款共计16万元。此外,对于标价信息不全的,处罚力度则相对较轻。
广东省物价局表示,从检查情况看,广东省的商品房明码标价情况“总体良好”,基本做到了“一套一标”,标价内容齐全。在检查中,少数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对部分在售房源没有明码标价、未标示已售房源情况、已售房源标价与实际成交价不符等违法行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此次被罚违规项目大多数分布在二三线城市,包括佛山、阳江等。
今年6月初,广州市就对违规项目开出了首张罚单,4个违规楼盘各被罚5000元。
罚单一出,即招来外界的普遍质疑。很多广州市民表示,5000元的处罚对开发商来说简直就是 “九牛一毛”。部分业内人士也认为,这样的处罚力度好比“意思一下”,起不到太明显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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