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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参加“2011东盟(曼谷)中国进出口商品博览会”的通知

2011年07月15日 15:00 来源:商务部网站

  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参加“2011东盟(曼谷)中国进出口商品博览会”的通知

  各地州市商务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云南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合作,推介云南特色产品,开拓东盟市场,我厅拟组织企业于2011年11月17-19日赴泰国参加2011东盟(曼谷)中国进出口商品博览会,为帮助企业了解展会信息,保证效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展会安排

  1.展会时间地点:2011年11月17-19日,时间3天泰国曼谷IMPACT国际会展中心。

  2.参展规模:20个展位。

  3.展品范围:机械设备、农业食品、纺织服装、化工橡胶、电子通讯、能源环保、轻工用品等。

  二、 参展费用

  1.3x3㎡标准展位费为25800元/个。

  2.为鼓励企业开拓市场,对符合条件的参展企业展位费给予70%补贴,剩余费用(约7740元)由参展企业承担。

  3.参展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 参展要求

  1.参展企业需具备《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规定的资质和条件。

  2.参展企业应选派熟悉东盟市场情况的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参加。

  3.公司简介,主要经营商品简介(中、英文)。

  4.拟与东盟洽谈合作项目和商品进出口意向。

  四、参展手续

  1.参展人员应在当地公安机关提前申领护照,商务厅将协助办理签证、订购机票、确认展位、预订酒店等事宜。

  2.参展企业应认真填写《参展单位报名表》和《参展人员登记表》(电子格式请登录东盟处网页下载,于8月15日前传真至云南省商务厅东盟贸易处。

  联系人:和闻捷

  联系电话:0871-3133040

  传真:0871-3140443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七月七日

  文山州各县(市)经济商务局:

  请接此通知后,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宣传到各企业,认真组织报名,并按要求填写回执于2011年8月9日前报州商务局边贸科。

  联系人:张昆丹

  联系电话(传真):2144306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2011年东盟(曼谷)中国进出口商品博览会参展回执

  参展单位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是否需要安排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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