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19日 12:30 来源:新闻晚报
李劲松的社会标签是: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主任。但在写给30余个中央部门的公开信中,他强调的是“普通公民”身份。公开信中,他仔细单列了25个应该依法公开的经费条目。昨天,2008年起就开始关注“三公”经费治理的李劲松接受了晚报记者的专访。 “中央部门的‘三公’经费只是冰山一角,市县一级的部门何时也能接受舆论监督? ”
记者:您这次是向多少中央部门发了申请 “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信函?是通过何种方式?
李劲松:主要是通过电邮,有些部门与我电话沟通。数量超过30家,具体多少家很难确定,因为电邮发送到实际部门的成功率不能精确计算,有一些邮件可能系统配送失败。我都是通过公开渠道查找的邮箱地址。大约是在5月8日到14日期间发送的。
记者:您怎么会想到去做这件事?
李劲松:我关注这个问题已有3年,2008年中纪委要求压缩 “三公”支出,我就开始了一些探索性的思考,比如法律制度如何确保防腐败。我认为光是行政主导还不够,应该在法治发展上完善公众的监督权、参与权。而突破口就在于信息透明公开,在此基础上,我们才能去分析支出合理性的问题。
记者:截止当下,共有多少部委给了您正面回复?
李劲松:到上周是13家。大多数态度都很好,但对于我罗列的细项,多数也都表示不愿意公开。这还是一个观念问题,你的账单通过了人大审议,只是愿不愿意动手指复制粘贴到官网上的问题,愿不愿意从以往我们的“官本位”模式转型到接受公众的监督。
记者:现在看来,还有七成部门没有公开“三公”信息,这是什么原因?
李劲松:一方面就是姿态和观念上的调整,有些部门还没有转过思路来。另一方面可能是从众心理,在试探中央和社会舆论推动这件事的决心。所以我建议中央再以行政手段施施压。很明显,7月以前,这些部委都没有感觉到中央的强势态度和民间的舆论合力,直到7月6日温总理再次提及。“三公”公开肯定是加速度,现在就看大部门何时动静,小部门是没有胆量顶牛的。
记者:您对于未来“三公”经费的治理,有什么具体建议?
李劲松: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国务院可以细化公开的条目,压缩有些部门“打太极”的空间,并且采取一些奖罚措施。另一个建议是地方上的“三公”经费,也要公开。实际上从体量看,中央部委的“三公”经费只有93亿元,全国的“三公”经费是这个数字的100倍。而区县更容易落实百姓的监督,中央可以制定明确规划,要求县市级“三公”经费在地方人大审议通过后的15-30天实现全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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